第五节 整党整风
第五节 整党整风
从建场以来,为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曾多次进行整党整风运动
1957年,根据党中央关于整党整风运动的指示,农场于1957年 11月18日开展了整党整风运动。
这次整党整风的任务,主要是整顿党的作风,克服党内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整顿中,党内外群众对党委提出了3,100条意见,大宇报680张,其中:属领导作风方面的682条,经营管理方面的626条,干部作风方面的402条,生活福利方面的352条,劳动工资、干部政策方面的299条。对提出的意见,党委进行了认真地整改。
但是在整党中,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扩大了打击面,在党委领导班子中,错误地整了一些同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被错误处理的4名同志平了反,恢复了名誉。
1960年,以“新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进行了整党。
这次整党,纯洁了党的组织,壮大了党的队伍。在原有695名党员中,开除党籍4名,占党员总数0.6%;留党察看3名,占党员总数的0.5%;受各种处分的12名(其中撤消党内职务1名、严重警告 6名、警告5名),占党员总数的1.8%。在整党中,发展新党员35名,培养非党积极分子600多名。
1961年1月,中共中央统一布置开展的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开始后,在中共牡丹江农垦局、虎饶县委整风整场办公室的具体布置下,我场也开始了整党整风运动。这次整党运动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贯彻党的政策,提高党员觉悟,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扭转三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难局面,实现一年翻身的目标。
1965年,根据中央关于整党的要求,在社教中进行整党运动,在整党中共分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
二、对照党员十条标准, 自我总结。
三、发动群众,讲评党员。
在整党中,通过教育对符合标准的党员进行登记。在原有431名党员中,参加登记的党员425名。其中予以登记的党员419名,占党员总数98.7%,留党察看8名,占党员总数1.9%。不予登记的党员6名,占党员总数1.4%。其中劝退3名,占党员总数0.7%。开除党籍3名,占党员总数0.7%。按照党员条件,在运动后期发展新党员111名,壮大了党的组织,并培养了一支非党积极分子队伍。
文化大革命中的整党运动,是在兵团组建后进行的。从1969年10月开始,用五个月的时间对全团37个支部共1,173名党员实行开门整党。在这次整党中,开除党籍的11名,占党员总数的0.9%,暂挂5名。纳新党员175名。
1972年至1976年开展了批修整风、批陈整风、批林整风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粉碎“四人帮”以后,尤其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建设上逐步肃清了“左”的影响,基本上解决了组织不纯、思想不纯和作风不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