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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武装

第三十章 公安、政法、人民武装

第三节 人民武装



  一、人民武装的建立和发展
  1948年建场以后,设立了人民武装助理员,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1960年,成立了民兵整顿领导小组。1962年3月,根据县局党委的指示,将农场民兵整顿领导小组改为农场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党委书记赵其昌任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委员。下设人民武装部,并成立了民兵团,下设6个民兵营,并坚持了年度整组工作。1969年兵团成立后,为了适应战备工作的需要,在民兵组织中建立了值班营,值班营下设3个步兵连1个机炮连,共计520人。值班营常年坚持军政训练,担任战备值勤、保卫生产、配合边防部队进行边防巡逻等项任务。为了提高战斗力,值班连队平时除了坚持训练和思想教育外,每年还进行一次野营拉练活动。这样就使值班连队的思想觉悟和战备观念不断得到加强,军事素质和军事技术也不断得到提高,在战备执勤、生产建设等项任务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65年至1979年,在上级组织的3次军事会操中,分别取得了总分第二、三、四名的好成绩,为农场赢得了荣誉。
  我场地处边境线,是祖国的前沿哨所。1969年,农场组建为四师四十四团。同年3月,珍宝岛事件期间,进入紧急战备状态,组织力量修工事,站岗放哨,维护边境安全。同年按照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指示精神,团机关由郝家屯重新迁到东海,并成立了值班分队,时刻准备参加战斗。
  1970年7月,值班营由战备训练转入生产为主。1972年2月,相继撤销值班营、连,组建了普通民兵团和基干、武装基干民兵营。普通民兵团下设6个普通民兵营。基干民兵营下设6个基干民兵连。普通民兵人数达5,163人,武装基干民兵人数2,518人,配备了轻、重武器。全场有41个单位建立了民兵组织。1981年根据沈阳军区、省军区、总局武装部的指示,对农场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减少了民兵组织层次,精减了人员,由原来的普通、基干、武装基干三个层次的民兵组织改为普通、基干两个层次的民兵组织。普通民兵人数由 5,163人,减少到900人;基干民兵由2,518人,减少到:550人。部分旧式武器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民兵工作做到了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二、劳武结合屯垦戍边
  我场一,二、四分场地处边防前线与苏联接壤,东西横跨密山、鸡东两县,边境线长达97.4公里。
  1979年,我国对越自卫还击战开始以后,中苏边境形势紧张,苏军在边境地区集结大量军队,不断进行以我国为目标的军事演习。面对边境紧张局势,农场召开了紧急战备工作会议,全场进入紧急战备状态。在战备工作中,二分场民兵连荣立了集体三等功。农场涌现出焦化厂民兵炮排、八连民兵七五炮排、二十一连民兵班等18个先进民兵集体,有75人受到了农场的奖励。
  在生产建设中广大民兵带头参加生产,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二分场民兵连在生产建设中起突击手和突击队的作用,连续三年被评为农场先进民兵连。1980年以来,全场有8名干部被评为场级先进民兵干部,54名民兵被评为场级劳武能手,1981年,有28名民兵被评为场级劳武能手。1982年,有7名民兵干部被评为农场先进民兵干部,33名民兵被评为劳武能手。1980年,管局武装部在我场召开了民兵工作经验交流会,我场在大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了我场的民兵工作。
  三、征兵工作
  1950年11月,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为了保卫祖国,农场派出6名汽车驾驶员赴朝参战。1955年3月,国家颁布《义务兵役法》后,我场开始了兵役征集工作。每年按上级要求把职工子女中的优秀分子送往部队。1962年,武装部成立后,兵役工作由武装部主管。从这以后除6年没有征集任务外,其他16年共应征入伍336名。附:历年服兵役情况统计表。
             历年服兵役情况统计表



           历年武装部(作训股)负责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