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卫生防疫
第三十三章 卫生
第三节 卫生防疫
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六十年代初,我三分场和虎山分场是克山病区之一,1959年~1961年这两个分场的克山病均有发生。农场党委为了保障这两个分场职工家属的身体健康,决定每年从下第一场雪开始, 由医院分批派出医生前去防治,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得到了根治。
地方性甲状腺肿大,是三大病之一,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我们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1974年对全场17~25岁以下的学生、工人进行地甲病普查,对普查出来的地甲病患者逐个治疗。1979年又进行普查普治,共治疗213人,其中有效的107人,无变化的70人,好转的36人。普查地甲病共2,183人,其中生理性肿大190人,I°肿大 79人,Ⅱ°肿大26人,患病净占率为7.6%,目前防治地甲病这项工作,每年都在不间断地进行。
大骨节病在我场部分生产队也有发生,1974年先后对三分场各生产队及十队大骨节发病区进行调查、拍片,最后由省大骨节病研究所确诊,对普查出来的大骨节病人采用硫酸纳改盐治疗,经过一年多的疗效观察,有效率可达60~70%。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膳食营养成份的改善,以及吃深井水等,发病趋势有所下降。
职业病防治工作: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是从1972年以后开展的,根据国家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有关文件和规定,我场职业病发生的单位,主要有玻璃厂、水泥厂和红旗矿的井下采煤工人。 1980年对玻璃厂,红旗矿28名从事接触粉尘和毒物满5年以上的部分工人进行拍片,经省职业病研究所会诊,其中有11名为可疑矽肺。另外对红旗矿、焦化厂、水泥厂419人接触粉尘和有害物质工人进行了体检,还对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度进行测量。发现有些生产车间粉尘浓度,都超过国家的规定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农场对此,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和积极的防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