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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

1973年



  1月 团党委决定:实行工资改制试点《评工记分》,并成立工资改制办公室。
  2月29日 团召开首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
  3月7日 根据国务院(71)燃字22号、农林字10号(72)燃字28号、农林字5号文件精神,把鸡东县靠近四十四团的天然次生林600向划归我团,为我团煤矿矿柱生产基地。
  3月28日 根据中央在黑龙江省建设商品粮基地的精神,四师常委决定从我团抽调农业、机务、基建等部门骨干32名,支援六师组建3个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