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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层单位变动

第三节 基层单位变动


为了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农场从1984~1995年以来,对一些基层单位,有的进行撤销,有的进行合并,有的实行破产。其运行情况分述如下:
  一、农业系统
  1984年底,为了兴办家庭农场,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减少领导层次,农场首先撤销了杨木林子地区的一分场,当壁镇地区的二分场(暂设管理站),新垦地区的三分场和穆恩地区的四分场。1986年3月,原一、二、四分场又设立了管理站,为农场派出机构,负责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1991年为适应深化改革和减政放权的需要,把四个分场的管理站又全部撤销。1987年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对耕地面积小、经营效益差的十三队、二十三队撤销,并入十六队经营。撤销锅盔山副业点,并入十七队经营。撤销松顶山林场并入十五队经营。
  1988年后,农场被管局确定为试验区,为了进行农业规模经营试验,1990年把四分场的二十队、二十一队、二十二队合并成试验队(以后命名为第九生产队),统一进行经营,统一耕种4万亩土地,统一进行核算,原各生产队为作业点。试验三年,其经营效益比原来的生产队还差。1993年春,撤销了试验队,又恢复原二十队、二十一队、二十二队的生产队建制。1991年,撤销十一队、建立乳品厂,并将其农业机具与土地就近划给八队、十队和十二队经营。
  二、工交系统
  1984年为强化各企业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和承包经营责任制,撤销了工业分场,成立了工业科。
  1987年撤销基建二队,并入煤矿后勤队;撤销汽车二队,将汽车分给化工厂、三分场焦化厂和煤矿;撤销原三分场修理所,并入原三分场加工厂。撤销汽车一队,人员和车辆划归东海焦化厂。
  1988年实行租赁承包后,三砖厂并入煤矿后勤队,四分场砖厂并入黑背山林场。
  1990年撤销综合加工厂,并入建材厂,并更名为综合建材厂。1995年春,因玻璃厂连年亏损,资不抵债,负债率高达136%,当即向牡丹江农垦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得到该院的受理。同年6月20日,法院召开了债权人会议。从此玻璃厂被宣布破产。
  三、教育系统
  为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育质量,节省教育经费,搞好合理布局,农场1985年以来,对全场中、小学采取了一系列调整、撤并措施:
  1983年撤销一分场中学改为小学。
  1986年撤销二分场中学改为小学。
  1987年撤销十四队、十八队、化工厂小学。
  1990年撤销三分场中学改为小学,中学部并归东海中学。同年撤销十二队、十六队、化工厂小学。
  1992年撤销一分场小学,并入四分场职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