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办家庭农场
第一章 农业改革
第一节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办家庭农场
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国营农场要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的指示。农场根据中央的精神,第一步是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即生产队由机务承包队负责队里三大作物的耕种,内部实行定利润、定任务、定费用、定消耗的定额管理,按定额记分,以分预借工资,年终按分得奖;生产队的小作物,全部包到人或户,实行专业承包,一包一年;畜牧业,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成立家庭畜牧场;其它副业项目实行专业承包;农工和其它分离人员,每人承包20亩土地,在完成生产队指令性计划之外,其余土地自由种植。生产、生活费用由生产队垫付。生产的粮豆以质论价上交生产队,经济作物由个人处理。第二步为取得经验,在六队试办了家庭农场,将土地和农机具承包给一家一户,对家庭农场实行了“五统两分”的办法,即统一计划、统一耕种、统一技术措施、统一产品处理、统一分配。分户管理、分户核算。当年全场共兴办各类家庭农场40个,各类专业户400多个。上述两种经营承包形式,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农场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个体工商业户也开始起步。当年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