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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二节 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6年9月,农场召开了工副业单位经济承包研讨会,有14个单位的厂长、矿长、经理、会计参加。农场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政策,给企业下放9项权力:生产经营决策权;奖金发放权;产品销售权;原材料采购权;新产品开发权;引进资金、技术和经济联合权;各类人才开发、招聘、使用、辞退权;各项基金使用权;对职工的奖罚权。1987年4月在对化工厂、三焦、煤矿实行厂(矿)长负责制时,对上述政策又进一步延伸,继续坚持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方针。这种松绑放权,放水养鱼的政策,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1986~1987两年农场的工业利润分别达到了156万元和320万元。同时给企业也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如三焦从1986~1990年,共创利润1541万元,上交农场1122万元,留利419万元。5年来,三焦利用这部分资金,进行了63项技术改造,不仅创直接效益548万元,而且使三焦具有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在“三角债”严重困扰多数企业的形势下,仍然经住考验,既无内债,又无外债,并成为一个经济效益比较稳定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