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农田水利第一节 概况一、水利建设概况
1983年以前,全场大部分涝区的治理达到了五至十年一遇的设计标准,建成一批遇涝能排、防洪能力较强的标准化农田。1983年以后,水利建设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历程中,逐渐走向低谷,特别是1985年实行家庭农场承包责任制后,除国家投资外,基本上再无大的水利基本建设,致使全场大部分丘陵漫岗地,水土流失严重,特别是1990年,经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造成全场大部分低洼易涝地全部绝产,年久失修的水利设施也大部分水毁。从此,全场又重新掀起了水利建设高潮,本着小区综合治理的原则,治理一片成效一片,并逐步走向了法制治水的轨道。
二、水政水资源
农场所辖地区是水资源较贫乏的地区,尤其是地下水资源更为贫乏,全场平均地下水位埋深50米左右,含水厚度1~25米之间,均属构造裂隙地下水。分布不均,深层地下水和浅层地下水补给能力差,只有局部地区受河水影响,才能得到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单井出水量在40吨/小时左右,造成农场大部分地区居民用水及工业用水的严重不足。
而地上水资源主要有:原一分场黄泥河,原二分场红眼哈河,原三分场锅盔河,水量较为丰富,枯水期基本上能满足两岸农田灌溉需求。
农场自1991年成立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以来,逐步对全场的水资源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了取水许可证制度,并依据《水法》及《河道管理法》,逐步清除了一些河道中人为的阻水建筑物,保证汛期洪水顺利下泄。并解决了枯水期争抢灌溉用水和以饮用水浇地等现象的发生。
三、组织沿革
水利部门领导人员更迭表
(1983~1995年)
表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