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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林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节 林业生产的发展


一、苗圃
  为了满足造林所需苗木,农场建立了以示范林场为主的中心苗圃,以繁育落叶松播种苗为主。为获得更多、更好的优质壮苗,减少在运输等环节中造成苗木成活率降低的不利因素,相继在杨木林子林场、黑背山林场、当壁镇林场也都建立了以换床苗为主的苗木生产基地,苗木繁育基本实现了自给有余,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奠定了基础。
  二、造林
  在1983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基础上,1984~1986年全场造林绿化掀起了以营造荒山用材林为主的造林高潮,平均年造林达1万亩左右,尤其是1984年当年造林达17万多亩,到1987年农场宜林两荒基本得到了绿化,由此造林面积逐年递减,1988~1995年平均每年造林保持在2000亩左右,主要仍以营造山地用材林为主,至1995年全场人工造林面积已突破10万亩大关。
  三、绿化与义务植树
  自1982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义务植树活动以来,每年义务植树55~6万株。但义务植树保存率不高,1994年,义务植树实行以资代劳,由农场统筹安排,实现了义务植树基地化,成活率、保存率有了明显提高。
  四、森林抚育采伐
  森林抚育、采伐是农场林业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984~1986年主要以次生林抚育为主。1987~1995年遵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加速低产林改造,提高森林的经济效益”的指示精神,森林采伐主要以低产林改造为主。1994年采伐工作改变了以往统筹、统管的作业管理方式,对采伐作业实行了“包、管”结合,使采伐质量、速度、经济效益都有所提高。此外还实行“以抚采作业、伐区验收和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长负责制”(农场场长、林业局长、林业场长),在森林抚育、采伐作业中,农场曾多次被管理局、总局评为“先进抚采单位”。
  1984~1994年农场森林抚育、采伐作业总面积53820亩,总出材量18916立方米,有效地促进了林木生长条件,更新了速生、丰产、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副业生产
  近几年各专业林场的产业结构做了较大调整,在保证林业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黑木耳生产,每年黑木耳段递增73万段,林业职工人均达5千段,年产黑木耳7万公斤,产值210万元。
  此外,畜牧业也有了长足发展,1994年末大牲畜存栏171头,猪存栏353头,鹿存栏128头,羊存栏357只,总产值295万元。
             造林育苗义务植树统计表
               (1984~1995年)
  表3-17                         单位:亩



             森林抚育采伐作业情况一览表
               (1984~1995年)
  表3-18                     单位:亩 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