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野生动物保护
第五节 野生动物保护
农场地处完达山余脉,林地面积较大,林内生活着猞猁、水獭、狐狸、野鸡、飞龙、野兔、狍子、野猪、马鹿、梅花鹿、熊等数十种野生动物。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野生动物保护方针,在原有三个梅花鹿养殖场的基础上,1994年又引进20余只马鹿。1990年8月成立的“猎民协会”,积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爱鸟护鸟,组织“爱鸟周”活动,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制止乱捕滥猎,查处非法猎捕和收购野生动物案件,对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进行观测、调查,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做出了贡献。
为了进一步搞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省农场总局1990年4月28日批准,建立“当壁自然保护区”。1994年4月5日,根据国函[1994]26号文件精神,当壁自然保护区被列“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