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教育
第二节 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和政策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等等。
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
一、“三级”安全教育,即对新入厂职员和工人进行厂级、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
二、对十大特种作业人员,由管局安全部门办脱产安全技术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农场培训考核的电焊工有78人,司炉工181人,压力容器焊工5人,架子工5人,起重工5人,压力容器操作工4人,高级锅炉司炉工4人,电工128人。
三、经常性的教育。如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安全百日赛活动,安全逢九评估活动,利用会议、广播、板报、标语等进行安全宣传,举办历年事故展览等等。此外,场安全办还配合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播放防火安全、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等录相片进行教育。
四、实行安全教育签字制度。农场规定农林牧副渔单位要结合生产季节的不同特点,对干部、职工家属进行安全教育,每年不少于四次。各中小学每学期对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少于三次。工业单位结合行业特点,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它单位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力求结合实际,不走过场,教育后都要进行签字,不得他(她)人代签,以保证教育面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