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个体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管理个体经济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逐步发展起来的。1982年农场的个体经济只有王庆阳一家小卖店。随着农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打破了全民经济的“大锅饭”、“铁饭碗”,社会剩余劳动力纷纷走向市场。到1994年底,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253户,其中商业170户,工业26户,饮食业29户,服务业13户,修理业15户。这些个体工商户遍及农场各个角落,方便了职工生活,安排了393人就业,减轻了农场负担。据统计,个体户年人均收入为5000元左右。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1983年在农场的支持下,在东海商店东侧,建立了一处300平方米的棚式市场,在三分场红旗商店南侧建立了200平方米的棚式市场。两处市场经营者原来400多人,几年间就增加到100多人。1993年经农场同意与鸡东县东海供销社联合在供销社院内,建起了2000平方米的棚式市场,拥有固定摊床75个,临时摊床30个,综合服务门市房11个,总投资21万元,为发展私营经济,繁荣市场,方便居民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尽快实现省对市场达标要求,1989年成立了五结合(场领导、工商、公安、防疫、畜牧)的市场领导小组,对市场进行全面管理,每季召开一次会议,解决重大问题。东海与供销联建市场后,又重新组成新的领导小组,市管员2人,建立和制定了《市管责任制》、《市场月评比》、《床位转换》、《集贸市场九条须知》、从业人员进入市场的“六禁”、“六不准”等制度。在市场内还建立宣传阵地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用制度和政策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从而强化了市场管理。
个体工商户发展经营情况一览表
(1985~1995年)
表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