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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体经济管理

第二节 集体经济管理


集体经济在农场经济产业结构中占有一定的比例,1984年以来,农场在人口多、土地面积少的条件下,为农场的各集体单位划分了一定数量的耕地,平均每个集体职工3~5亩。
  1985年,农场对集体经济管理也落实了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一是大包干,把农场拨给每个职工的3~5亩地落实到人头,每亩地向队里交10.70元的“两金一费”,其它一切费用和粮油倒挂均自己负担,收入归己;二是班组承包,职工自愿结合班组,按人数定地,实行定额计分,以分计酬,年终按规定交齐“两金一费”,余额全额分配;三是以集体队为生产单位,集体生产,统一指挥,统一耕种,统一筹措生产生活费,“两金一费”由集体队统一上交,实行定额管理,按定额计分,以分计酬的分配原则。
  1986年后,集体企业进一步发展,经营项目不断扩大,除从事农业生产外,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利用地区资源优势,发展养殖猪、牛、羊,种植木耳、蔬菜及制瓦、运输等生产,还有一部分进入了商品流通领域,上述各项经营项目增加了职工的收入。
  1991年初,劳动服务公司先后投资8.8万元,购买了商业一条街的商品房3间,经营服装、汽车配件、食品批发等项目,年收入3万元左右。年底又投资72万元,购买了金杯客货车一辆和车库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