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党的整顿
第五节 党的整顿
1985年3月,农场以党中央提出的“促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为整党的指导思想,进行了整党前的准备工作。并按上级部署,分两批进行场、队两级整党。
第一批整党,自1985年10月10日开始,至1986年6月10日结束。参加这批整党的有农场党委、机关和26个工副业单位,共39个党支部,757名党员。
第二批整党,自1986年11月10日开始,至1987年1月12日结束。参加这批整党的有农、林、牧等单位的32个党支部,500名党员。
全场两批整党工作,历经一年零3个月。采取边学边改,边整边改,边查边改的方法,解决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13个方面的问题。查清了党员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和两起大事件。对“文化大革命”中12人的非正常死亡也作了复查结论。在清经济工作中,查处了两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案件。收回、没收及罚款总计4.7万元。整党中农场党委和机关,纠正了群众反映较集中的几个问题,退回不应得的奖金1260元,补交陪餐费122元。整党以来对1257名党员,进行了重新登记。整顿和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选拔了4名年富力强的副场级干部,35名科级干部和85名队级干部,调整了21个队级领导班子。
这次整党,达到了更新观念,提高素质,端正作风,振兴经济的目的。从而为农场的深化改革打下了思想、组织基础。
12年来,农场党委和纪委,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不放,并从反腐败斗争入手,通过思想教育、典型示范、组织监督、立案惩处等措施,从而达到了扶正固本改善党的领导的目的。主要经验有六条:
一是坚持经常抓,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坚持反复抓,做到持之以恒;三是坚持抓头头,做到身先士卒;四是坚持抓案例,以儆效尤;五是坚持抓典型,做到宏扬正气;六是坚持抓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上述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也有效地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1984年以来,全场共立案查处党员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违反财政纪律等方面的案件27起,受党纪处分的27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的2人,开除党籍的5人,留党察看的4人,党内严重警告的8人,党内警告的10人。另外受理群众申诉、控告、举报、信访等案件450件次。1988年以来,农场监察科查处党政干部贪污、受贿、道德败坏、失职渎职等案件24起。受行政处分的24人。其中开除干部队伍1人,开除留用1人,撤职3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
上述案件的查处,除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外,更主要的是教育和提高了党员的思想觉悟,改善了党的领导,为改革开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