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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六节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使之不受侵犯是各级妇女(女工)组织的又一重要任务。
  一、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2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农场女职工委员会便发出了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各基层女工组织立即行动,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妇女集中学习,为保证学习质量,场女工委员会还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培训了120多名宣传辅导员,为广大妇女学好、用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答疑解难。同时还自下而上地举办了《妇权法》和《母婴保健法》知识竞赛。
  二、贯彻《女职工工作条例》,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工作条例》是女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做好女职工工作的行动指南。《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是人民政府为保护女工身体健康的法规性文件,各级女工组织在贯彻落实这两个重要文献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农场女工委把这两个文件翻印装订成册下发到每一个女工委组织学习。及时纠正各种违反劳保措施的行为。截止到1992年底,把全场240名从事高温、高空、井下和繁重体力劳动的女工调换下来从事其它工作。全场所有的单位都实行了妇女生养金统筹,并做到了及时发放、督促一些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按时发放了其它卫生保健用品。全场所有的女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
  三、积极同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玻璃厂女工丁桂华经常无端受到丈夫的殴打、闹到了非离婚不可的地步,场女工委员会主任史桂珠找到丁桂华的丈夫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这个粗鲁汉子改掉了恶习。十七队牡市下乡女工张凤贤(和丈夫离异)已下岗多年,带着女儿靠搞家庭副业维护生活,女儿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生活越来越困难,农场女工委员会出面为其女儿解决了工作,缓解了她家生活中的困难。玻璃厂职工关春喜因与歹徒搏斗被打死,其爱人王淑华四处投诉无门,场女工主任史桂珠为伸张正义,挺身而出,携关春喜爱人历经两年,先后奔波于鸡东、鸡西司法部门之间,还通过全国人大代表于宝清向省长邵奇惠书面陈述,终于依法惩处了凶手,使全场广大妇女拍手称快。为解决王淑华及其女儿的生活困难,女工主任史桂珠号召全场女工、家属解囊相助,全场为其母女捐款达4400元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