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十章 检察
第一节 概况
1983年12月组建牡丹江农垦检察院八五一○联络组,组长由侯冠山担任,工作人员1人,其主要职责是在牡丹江农垦检察院业务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反映有关检察方面的情况和线索协助办案。至1984年9月撤销。
1989年12月组建牡丹江农垦检察院八五一○农场检察室,朱培鹤任主任,设专职检察员1人。后期又增配兼职助检员1人。行政上归农场领导,业务上归牡丹江农垦检察院领导,并在其授权的范围之内开展辖区内的人民检察工作并直接协助牡丹江农垦检察院工作。
1993年初,在农场机关体制改革中,检察室人事监察科和纪委合并一起进行合署办公。检察室由刘仲元负责。随后,牡丹江农垦检察院提出“执法”与“执纪”部门应当分开单设。1993年11月,农场检察室正式单设,迟兰波任专职主任,兼职检察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