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政工作
第二节 民政工作
依照《婚姻法》和《婚烟管理条例》,12年来,民政部门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992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89对。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首先进行耐心的调解,使许多裂变的家庭破镜重圆;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死亡婚姻,及时给予办理离婚登记,防止矛盾激化。
农场共有复转军人1078人,伤残军人21人,烈属1人,现在部队服役的农场子弟20人。农场“残废金”,由鸡东县民政局拨款,通过农场财会部门下发到残废军人手中。12年来,共获此项款25万元。农场共有249名残疾人员,办理“残疾证”的人数38人。就业的残疾人达87%。为了兴办残疾人福利事业,1995年1月,农场通过机关人员集资,办起了“吉祥福利厂”,即生产“木耳块”安排了6名残疾人就业,年获纯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