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法律服务

第四节 法律服务


由于农场经济发展需要,农场司法科(办)早在1986年就开展了部分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1991年组建农场法律服务所之后,法律服务工作日趋加强。据不完统计,共参与法律诉讼与非诉讼代理20件,清回欠款30万元,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18家。此外,还开展了代写法律文书、法律咨询、协办公证等工作,促进了农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