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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二节 卫生事业的发展


1984年农场有卫生人员172人,基层卫生人员74人,基层卫生所38个。12年来,根据农场卫生资源情况对卫生诊所进行了调整。为改变医务人员缺乏的状况,培训和招录了一大批具有大中专毕业文凭的医务人员。1995年全场医务人员达252人,基层卫生人员达97人。设有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办、基层卫生所31个,分场卫生院4个,服务面积达610平方公里。
  农场于1987年全面开展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1990年成立了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把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到了农场领导的议事日程。各基层单位也相继成立了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并与农场签订了各项指标的责任状。农场下发了《关于落实全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通知》的文件,提出了三年实现农场初级卫生保健19项最低标准。对基层卫生所实行了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规格化的管理。对基层卫生所的基本建设、医疗设备、药品配备等方面下达了统一管理指标。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场医疗队伍逐年扩大。1991年4月,经农场党委研究,同意医院招录本场初、高中毕业生17人(每人向农场捐助1万元)。经过一年的专业培训上岗,从事医疗护理工作,扭转了当时医院医务人员缺少的状况。之后农场卫生科分别在1991年10月、1992年11月、1993年3月、1993年10月、1994年9月,招录了55名大专、中专医护专业毕业生,先后充实到医院科室及基层卫生所。截止1995年农场共有医务人员25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4人,具有中专学历152人,具有岗位培训学历4人。
               全场医务人员统计表
  表5-24



  1992年达到甲级卫生所的16个,1993年上升到19个,1994年达到26个。
  农场初级卫生保健19项指标已有15项达到标准,尚未达标的有健康教育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环境卫生规划及劳动卫生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