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卫生行政
第七章 卫生
第一节 卫生行政
建场初期,农场没有专职卫生行政机构。场部卫生所隶属于场长办公室或经理科。1958年,赵光地区办事处设立文卫科。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师部设卫生科,团设卫生队。省农场管理局黑河分局及所属农场设文教卫生科。组建北安农管局后,管理局设文教卫生处。1978年末,单设卫生处。管局卫生处历任处长是聂起富、侯振兴。农场于1978年后成立卫生科。1979年后,有的农场将卫生科与职工医院合一。1984年后,农场将卫生科、职工医院、防疫站合一,成立卫生中心,负责卫生行政、医疗和防疫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