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节 婚嫁
第四章 风俗习惯
第—节 婚嫁
50年代和60年代,农场青年婚礼比较简单。青年男女办完登记手续后,买点糖果、烟茶招待前来祝贺的同志亲友,即算婚礼。也有闹洞房的,不过大都文明,只是让新郎新娘唱歌,三言两语介绍恋爱经过。送礼也比较简单,本单位职工一般都是集资送礼,亲友个人送礼。礼物多为床单、镜子、钟表、炊具等。“文化大革命”期间,婚礼往往带有政治色彩。如送红宝书、唱语录歌等。近几年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及对外开放的影响,结婚大操大办者渐多。有的人家办一次婚事要花四、五千元。高档家具配套,大小车辆成队,摆宴几十桌。随礼价码也渐高,没有一张大白边(拾元人民币)拿不出手。但由于多数人家生活水平还未达到小康,对结婚大操大办持反对态度者为多。党和政府将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婚事列为不正之风,加以反对。有一个农场的一位副场长为女儿大办婚事,动用公家车辆22台(包括来宾自带车辆)、购买平价豆油200斤,招待宾客250多人,收彩礼2200多元,因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生活不富裕的人家碍于面子,免强操办一次婚庆,婚后生活拮据,老人犯愁,新人吵架。因此,报刊舆论提倡举行集体婚礼,节约办喜事,受到群众拥护,经济条件差的人家尤为欢迎。集体婚礼一般由共青团支部操办,主婚人、证婚人讲话,新郎新娘向来宾行礼,互相敬礼,然后演出短小欢快的文艺节目,来宾边吃糖果边看节目,也有的举办舞会。逊克农场一分场七队团支部,1985年3月为4对青年举行婚礼,每对青年拿10元钱作为婚礼资金,党支部赠送礼品,百余青年举行联欢。
也有的青年男女,在领取结婚证书后,双双到大城市旅游,称为旅行结婚。
满族、达斡尔族聚居的红色边疆农场,满族青年婚姻,过去凭媒人说合。现在虽然时兴自由恋爱,但也有由父母请媒人到自己看上的女方家说亲的。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先后要去3次。每次都带一瓶酒,俗话说:“成不成,三大瓶。”说成了,男力由父母领着到女方家拜访长辈。叫做认亲。认亲后,选吉日带礼物到女方家再拜长辈。女方家设宴招待,叫做端盅,即订亲。达斡尔族青年男女订婚时要吃“萨林”,即男方给女方家送酒肉,请亲朋好友同桌共饮,祝贺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