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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入支出

第五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收入支出


通北、二龙山、红星等场,1952年以前实行供给制。其它农场1955年以前实行工薪分制。农业工人月工薪30分左右,约合人民币35元。1956年改革工资制度,开始实行等级工资。
  1949年北安垦区每个职工平均收入206.34元。这时带家职工少,人均收入178.8元。1955年后,创办大批新场,职工和总人口猛增。1956年全垦区每个职工平均收入533.2元入均收入109.9元。1961年后,普遍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部分农场职工收入略有增加。1966年每个职工平均收入565.9元,人均收入140.5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奖励,普遍实行等级工资。1976年每个职工平均收入460.3元。这个时期因大批城市知识青年进场,独身职工猛增,所以人均收入较前有较大增加,1976年人均收入229.8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恢复奖励制度,实行浮动工资,超利分成,盈亏包干,基本工资加奖励,产量工资等,再加上几次调整工资,职工收入有了较大增加。1983年平均每个职工工资收入788.47元,人均收入314.3元。
  1984年试办家庭农场,1985年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同时兴起大批家庭养殖、工业、服务等专业户,职工家庭收入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各户之间拉开了档次,部分职工先富起来了。一些家庭农场和专业户成了万元户。改革搞得不好,仍然单一经营农业,家庭养殖业没有发展起来的农场,职工收入仍然很低。
  据1985年上半年对55户职工家庭收支情况抽样调查,上半年总收入38020.08元,平均每户收入691.27元,人均收入150.87元。固定职工工资收入占总收入的45.9%,如果扣除农场预借给职工家庭的生活费和补发的上半年浮动工资收入,固定职工工资收入占总收入的31.2%,还有68.8%的收入来源是职工自己生产经营收入和储蓄借贷收入。出售农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16.2%,储蓄借贷收入占总收入的24.2%。上半年总支出43308.16元,平均每户支出787.4元,平均每人支出171.86元。在总支出中,购买生活用品支出占54.8%,购买生产资料支出占26.7%。文化、生活服务支出占5.4%,储蓄借贷支出占4.7%,税金支出占0.1%,其它非借贷性支出占8.3%。因调查的是上半年的收支情况,所以支出中不含土地使用费、承包任务等。到上半年期末,含上年结转现金,55户持有现金13103.57元,平均每户238.25元。从以上调查分析,职工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职工收入已不单靠工资。但是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庭院经济仍不发达,在支出中不光要维持正常生活,而且还要购买一些生产资料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职工生活仍然是不富裕的,一些职工不得不靠银行存款或向个人借款来维持正常生活。
       抽样调查的55户职工家庭1985年上半年平均每户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