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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林业体制改革

第十一节 林业体制改革



                 第十一节 林业体制改革
  1986年以后,在兴办家庭农场的启示带动下,各农场把林业科改组为林业公司,由行政管理型变成了生产经营型,由原来的行政机构变为了经济实体。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90年代初,各农场因地制宜地作出了调整,有的实行了林业科和林场分离,有的实行了科(林)场合一。改革给林业发展带来了生机。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全管局发展专业林场18个,家庭林场81个。
  1988年,北安管局林学会成立,副局长王志学任林学会理事长。
  1991年,全国绿化委员会、林业部、人事部授予北安管局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