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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产权制度改革

第四节 产权制度改革



                 第四节 产权制度改革
  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国有企业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逐步实现国有资本退出的精神,北安管局从1994年开始逐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公司化、民营化为重点,实行“一企多制”或“一企一制”。工业企业推行内部股分合作制和“一企多制”,为推行股分制和委托经营打基础;商业企业全部实行国有民营。全管局1995年199 家工商运建企业中,实行委托经营的23家,租赁经营的29家,股份制经营的3家,破产的3家,抵押承包的131 家。管局党委针对商业总公司94家亏损969 万元的现实,把商业总公司的改革列为1995年的改革重点。商业总公司出现巨额亏损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是改革滞后。有鉴于此,管局党委在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后,决定把原商业公司一分为二,成立了生资、医药两个总公司,对其它公司采取“分、拼、剥、租、卖、破”的六字方针,并制定了“依法破产、平稳过渡、转变机制、力求发展”的工作方针。1995年末,商业总公司及下属赵光、龙镇等11个分公司按法定程序宣布破产。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和医药总公司正式挂牌营业。商业全部租赁、拍卖;局直商业实行租赁柜台,或整体出租,逐步由国有民营,向民有民营过渡。由于流通企业改革逐步深化,整体经济效益出现了稳定增长,1995年全管局流通企业完成购销总额5.3 亿元,实现销售利润870万元,其中外贸企业实现销售利润500万元,物资企业实现销售利润 370万元。是为北安垦区建设以来流通领域经济效益最好的时期。
  进入90年代以后,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贸工农一体化的要求,北安管局把推进贸工农一体化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要求流通企业在推进贸工农一体化过程中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先从粮贸企业抓起。首先,理顺农场粮贸科与加工厂、粮食处理中心的关系,逐步向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农场的粮食管理体制推行科厂合一体制,加工厂和粮食处理中心合为一体,实现产、加、销一条龙,一致面向市场。其次,把粮贸企业作为龙头企业,理顺粮食外贸管理体制。管局党委决定将管局外贸公司、粮油公司、粮食局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北安垦区粮贸总公司,由王金福任总经理。原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由粮贸总公司的粮政科负责。粮贸总公司组建后,一是大力开拓市场,发挥粮贸企业的导向功能,不断完善“农垦北安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加强粮油市场管理,把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统一起来,联结形式是粮贸总公司。农场粮贸科、农业生产队,实行农贸结合,把农场的农副产品,有组织的统一经营。二是以北安农垦东方油脂厂为龙头,发展深加工的优势,联结农场,把“原字号”产品变成精深加工产品,进一步提高大豆、油菜籽的经济效益,联结形式是浸油厂。农场粮贸科、农业生产队,实行农工结合。三是以粮贸流通企业为龙头,联结粮油加工企业和农业生产单位,实行贸工农结合,把贸工农环节联成一体,发挥系统的整体经营优势。由于推行贸工农一体化,使粮贸企业和粮油加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管局粮贸总公司,连续3 年经营盈利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