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住房制度改
第三章 各项配套改革
第一节 住房制度改
第一节 住房制度改
1986年以后,北安管局的住房制度改革,按照货币化、商品化、市场化的步骤,逐步深化。到1989年底,全管局已转让公有住房面积92.2万平方米,账面净值3 534万元,作价1 515万元,回收房屋转让款884.9万元,回收率58.5%,1994年底,北安管局机关打破了多年来的福利分配住房制度,开始实行有限转售,一次性交齐转让款的优惠 20%,所谓有限转让,就是住房的使用权归己,但所有权依然归公,个人无权出售或转让自己的住房。这是住房改革的第一阶段,也是初级阶段,即货币化。到2000年底,机关住房实行了彻底改革,在按国家标准统一收取转让款的同时,颁发了房产证书,住房实现了商品化和市场化,就是说个人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自由出售、出租、转让自己的住房,所有权归个人支配。
与此同时,全分局职工住宅建设已全部转向商品房建设,即由个人投入,个人购买、个人享用、个人支配,住房完全实行商品化和市场化。截止1996年,全管局共转让住房面积150 万平方米,职工自建住房2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