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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关机构改革

第四章 管理体制改革

第一节 机关机构改革



                 第一节 机关机构改革
  1996年3 月初,北安管局机关机构实行了建局以来首次大改革,以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兵选将,将点兵,双向选择,层层聘任为主要形式。改革后的机关机构减少了28个,精简了四分之三,成立了“九部一办”;机关人员减少分流144 人,精简了二分之一。农场机关科室精简54% ,人员精简33%.同时,撤销了18个分场,合并了2 个生产队。赵光农场从1992年7月实行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只保留36人,走在了全管局的前面。
  局、场机关机构改革的方向,就是构建“公司制”。2001年2 月初,北安分局机关实行第二次改革,按照代行总局赋予的管资产与管人相结合的机制,构建母子公司新体制。总局核定给北安分局机关人员编制为125 人,分局严格控制岗位和编制,拿出90个岗位,实行竞争上岗,任前公示,50名正副处级干部、40名科级以下干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改革后机构设置19个部门,其中党群机构3个,公司机构8个,社区4个,政法4个;提前退休、离岗休养45人。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平稳过渡。
  14个农场机关机构改革也于是年2月末结束,机构由改革前的266个减到166个,减少100个;人员由793人减到455人,减少348人,每年可减少管理费支出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