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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管理

第六节 财务管理



                   第六节 财务管理
  一、机构沿革
  1986年,北安农管局计财处内设置计划、统计、企业成本、基建财务、机关财务、事业 6个科室,业务相对独立、单一。1988年,又增设了微机室、税收办和资金办。1991年,计财处又分设了计委、财务、统计3 个部门,一套班子,合署办公,各行其职。1996年,机关机构改革,管局机关设置计划财务部,下设计委、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务处下设企业财务、基建财务、会计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事业、机关财务、微机室、会计师事务所8 个科室,同时承担税收办、资金办工作任务。
  历任计财处处长有:李颖囝、张树发;财务处处长:于爱荆,历任副处长有:李志忠、谢时德、于爱荆、张树发、柳义。
  二、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体制
  1 、体制演变财务管理体制,包括资金供应方式、利润分配办法等,可分为国家对农场的财务管理体制和农场内部财务管理体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北安分局自1986~2000年财务管理体制经历了利润分成、财务包干以及向所得税制转变等过程。
  财政部和农牧渔业部于1986年12月1日以[1986]财农字424号文件下发下了《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这个制度是对1978年财政部和原国家农垦总局制定的《国营农场会计制度》的全面修订。其历史背景是,1979年后国家对国营农场实行财务大包干,国营农场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开始兴办家庭农场,进行经济结构调整,逐步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改革流动资金管理体制,基建投资实行“拨改贷”等。改革的不断深化,使国营农场的生产、流通、分配等环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种形势下,1978年颁发的《国营农场会计制度》与垦区的经济发展已不相适应。因此,财政部和农牧渔业部经过两年的酝酿和多次调查研究后,于1986年底颁发了新的《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
  2 、财务包干由于国家财政体制改革,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限,将原来“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改为实行“财务大包干”的财务管理体制。其基本内容是:实现盈利定额上交,超利全部留作企业生产发展基金,亏损不补,折旧基金全留,政策性开支定额补贴,超支部分由企业自补。从1986年开始,北安管局按照省农场总局的要求,实行财务大包干制度。
  北安管局“七五”期间的5年,实现利润额为1 369万元,亏损10 984万元,盈亏相抵亏损9 615万元;到1990年末累计包干挂账与“六五”期间相比下降了2 798万元(“六五”期末超包干亏损15 882万元)。“七五”期间的北安管局克服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完成了农场总局确定的利润包干指标。
  “八五”前两年即1991~1992年间,是兴办家庭农场,农机具转让收回,收回又转让,统一经营和家庭农场经营并举的形式,北安管局实现企业利润6 706 万元,家庭农场利润46 318万元。后3年即1993~1995年间,是家庭农场稳定时期,北安管局实现企业利润4 905万元,财务包干亏损挂账17 609万元。从1994年开始,国家将财务包干的管理体制向所得税制度转变。但农场仍然是包干上缴,所得税是以农场总局为纳税人,汇总就地缴纳所得税。
  在“七五”、“八五”两个五年计划期间,北安管局共盈利8 075万元,亏损9 615万元,盈亏相抵亏损1 540万元。到1995年底,也未能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当时亏损额为17 609万元,长短期借款62 123万元,内债欠职工工资8 797万元,欠家庭农场 27 430万元,内外债共计98 350万元,资产负债率83.9%.特别是“七五”期间北安管局属于高负债经营,经济处于困难时期。
  1986年颁发的《国营农场会计制度》,在当时国营农场的经济条件下,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远远不能适应垦区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国家财政核算体制要与国际接轨,企业核算由资金平衡全部改为资产负债,国家财政部于1992年12月22日以[1992]财农字第344 号文件,发布了《农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从1993年7 月1 日起执行。为使各农场和局直单位能按国家规定时间和要求使用新会计制度,按照省农场总局的统一部署,北安管局于1992年5 月,组织各农场计财科长、主管会计赴哈尔滨参加农场总局组织的首批新会计制度培训班学习,随后管局计财处聘请教师,在赵光党校对各农场及局直单位在职财会人员进行了新会计制度的培训。两次培训对新会计制度的推行和执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九五”的后3 年,即1998~2000年间,北安分局从逐渐理解新制度、在理解中执行新制度,走向逐步熟练地掌握了新制度,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管局所属各单位实现利润及包干上缴完成情况统计表
                  (1986~1990) 表2-4                                 单位:万元


  
  3 、生产资金、基建资金供应和使用北安管局所属农场在“八五”期间的基本建设投资,纳入中央财政投资预算,均通过各级建设银行管理;生产流动资金与建设投资分别管理,专款专用,企业各自单独存款;物资企业单独设仓库,不准混用。同时各农场基本上都有比较正规的专业施工队伍,如基建队、基建公司、水利施工队等,农场内一般的建设项目均由农场基建部门组织施工,由于当时的施工队规模不大,农场大型的建设项目由建设部门(或管局建设部门)组织协调规模较大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在实际工作中,农场为克服两种资金管理使用上的不便,避免建设资金过多闲置,将生产、建设资金合并使用,年终按基建投资和流动资金分别编制决算。后期由于经济改革,基建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流动资金国家也不再无偿拨给,而改为银行贷款解决。
  4 、政策性和社会性支出拨款方式国营农场既是农业企业,也是个小社会,社会性开支范围较广,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包罗万象,主是有文教、防疫、卫生、公、检、法、司、环保、技术监督、武装部、社会保险等。这些开支本应由国家财政拨款支出,但从1978年国家改变了以往的做法,将这些开支列为专项定额拨款,超支部分由企业承担。随着这些事业的发展,支出不断增加,吃掉了企业部分利润,增加了企业的负担。1991~1995年期间,北安管局平均每年由企业补贴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高达1 223万元。
  5 、企业所得税1994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在1995年底以前,对农垦企业作出了一些关于征收所得税问题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 )农垦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细则及税收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各级农垦企业分别以农场总局为纳税人,实行按年汇缴的办法。北安垦区所属14个农场及局直单位均在年底向北安管局缴纳所得税,由管局汇总向省农场总局汇缴一次。
  (3 )农垦企业可执行国家规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征即退。
  (4 )对自然条件较差的农场和负有政治任务的边境农场,财政部门继续给予亏损补贴。
  1999年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48 号文件),规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暂以总局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00年开始,农垦总局选择不少于两个分局,以分局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就地缴纳所得税”。
  1999年12月21日,省国税局下发《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黑国税发[1999]212号),规定:“自2000年起,九三分局、北安分局以分局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北安分局2000年全分局企业会计利润为-10 991万元,加上所属14个农场中有9个农场是国家级边境贫困农场,当年分局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不用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年,北安分局严格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对企业处理资产损失进行了税前审批,上报审批金额1 253 万元,全部由省国税局批准作企业所得税前处理。
  北安分局执行所得税制后,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比较落后的特殊性企业,得到了适当的照顾,实现了财务大包干体制向所得税制的顺利过渡,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促进了北安垦区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规范了国家与垦区企业的分配关系。
  (二)北安垦区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986年,北安垦区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开始转向三级管理(总场、分场、生产队)、二级核算制(总场、生产队),取消了分场级的核算,使财权集中于总场和生产队这两级,在核算上逐步开始简化,分场机构相对压缩,减少了管理费,减轻了基层生产队的负担。《国营农场会计制度》推行后不久,北安垦区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开始转向二级管理(总场、生产队)、二级核算(总场、生产队),彻底撤消分场级管理,使农场直接管理生产队,总场直接指挥生产队的生产,落实计划、决算的产生等方面都比原管理体制办理得随心应手,也方便了生产队。分场一级管理的取消,降低了管理费用,减轻了职工家庭农场的负担,这种体制一直延续下来,为后来的两级管理、一级核算的报账制(生产队不核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北安分局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变化,是适合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总体要求;而这些要求是由经济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即由从初期的计划经济开始逐步转向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管局内部财务核算体制变化情况表
                  (1995年) 表2-5



  (三)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1 、 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北安管局1986年全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全管局297个基层生产队面对7 993 个家庭农场,农场内部财务关系发生了体制、机制上的很大变化。搞好家庭农场会计核算及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农场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迫在眉睫。北安管局结合实际情况,将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从试办开始到全面兴办,走过了一段艰苦的路程。
  在全面兴办家庭农场之前,北安管局按《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生产队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和家庭农场会计核算试行办法》的要求,将承包户的经济往来纳入管理,粗线条的将承包户的预借生活费,生产队的承包户垫支生产用材料、固定资产租赁费、运输费、车马工具作价转让给职工承包户的贷款,纳入“承包户往来”的借方核算,贷方核算承包户偿还借款、交售产品以及为本单位其他承包户提供劳务。另外在增设的“承包户上交”科目内核算承包户以生产收入上交合同内规定的各项应交款,这种方法解决了在当时条件下承包户经济往来的核算问题,满足了经济责任制进一步向前发展的要求。
  1986年底,国家财政部、农牧渔部颁发了《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办法》,垦区抓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特点,以完善大农场、小农场和承包户的财务管理,拟定了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职工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该办法由6 部分组成,即:总则;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家庭农场会计科目;家庭农场会计报表;家庭农场成本核算;家庭农场经济考核指标。这是为适应垦区家庭农场兴办后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它的制定正确处理了国家、农场、家庭农场三者利益关系,对上交利润指标的核定方法作了具体规定,重申了家庭农场两费(生产费、生活费)自理问题。
  兴办家庭农场之后,农场财务核算的重点已转向家庭农场核算,家庭农场欠款已成为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的关键。由于生产队会计按上级要求考核指标,效益按人头落实,使收缴责任制更为具体。北安管局格球山农场率先走家庭农场“两自理”的路子,从而摆脱了资金不足的困境,成为北安垦区财务管理的典范。垦区经济要发展,彻底摆脱恶劣的经济环境的束缚,出路只有真正搞好职工家庭农场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全面推动家庭农场的“两自理”。
  按照省农垦总局的要求,家庭农场逐渐发展壮大,逐步有了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办法。截至2000年底,北安分局家庭农场总播种面积已达到291万亩,占全局总播种面积的91%,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总收入已达到9.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 479万元,应交利润实现283万元。
             分局家庭农场经营与利润统计表 表2-6                               单位:亩 万元


续表2-6



  2 、家庭农场欠款及清理由于国家对农垦企业的资金管理改革不配套,导致垦区在资金管理方面问题比较突出,表现在财务挂账不断增加,影响企业资金正常周转,特别是家庭农场占用农场资金过多,造成企业资金极度紧张。截至1990年底,北安垦区应收家庭农场资金总额已达到5 050 万元,占当时国家流动资金15 538万元的32.5% ;到2000年底,应收家庭农场款额已经上升到42 674万元。
  家庭农场欠款的主要原因:
  (1 )企业对家庭农场的生产、生活费用大量垫支。兴办家庭农场初期,由于职工刚刚从计划经济的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的旧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对自负盈亏不适应,总认为国营农场的大机械化、大块土地只有统管才能发挥优势,小打小闹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存在“靠”大农场才能生存的依附思想,经营机制根本没有转换,个别农场只搞形式上的“家庭农场”,实质仍是沿用旧的农场管理生产队的统一经营方式。
  (2 )家庭农场没有足够的资金积累,无力出资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生产资料、生活费用绝大多数依靠农场垫支。部分家庭农场由于某些主客观原因向农场上交的收入减少,所有预借垫支的资金因经营不善,形成家庭农场欠款,而且额度逐年增加。
  (3 )对家庭农场应上交抵顶利费的农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失去控制,产品流失,导致家庭农场挂账增加。有些家庭农场私自处理农产品,形成农场总是垫支,产品总是捆不住,为他人提供的劳务收入,同样不与农场或生产队结算垫付的款项或应交的利费。家庭农场只负盈不负亏,挂账额年年增加,形成“垫、亏、挂”的怪圈,造成家庭农场欠款居高不下的局面。
  (4 )因自然灾害致使农业欠收,家庭农场收不抵支,经营亏损,无力上交生产垫支和应收利费,欠款大幅度上升。
  (5 )政策理解不透,个别农场举棋不定,犹豫不决,对家庭农场始终持怀疑态度,生产经营分了统、统了分,农业机械卖了收、收了卖,在这反反复复中,已经挂账的家庭农场自然对欠款不再承认,使欠款无法收回。
  上述诸多原因使家庭农场欠款越积累越多,困扰着北安垦区经济的发展,成为北安垦区经济工作的一大难题。1989年省农场总局下发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关于在垦区全面开展清理核实资金工作的通知》之后,北安管局按照农场总局通知精神,召开专门的会议,强调了清理职工欠款和清理家庭农场欠款工作的重要性。对家庭农场大户着力进行整顿和清理,加强农产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严禁家庭农场职工私自处理顶利费的农产品,对贫困的家庭农场经营,适当的给予扶植政策,对农业制定四项回收欠款指标,做为考核内容,实行奖罚。
  通过几年的实践,使全管局认清了回收家庭农场欠款是加强垦区财务管理和活化北安垦区资金的关键所在。因此各农场开始下大气力着手清理欠款,并在1990年二季度使这一工作获得很大进展。第一,进一步摸清了北安垦区家庭农场欠款底数:到1988年底,全管局家庭农场欠款总户数为20 481户,欠款总金额为1 010 万元。第二,清理回收了一批家庭农场欠款,1989年末应收家庭农场欠款7 084万元,比1988年减少3 210万元,减少了30% ,应收应付相抵后已基本上不占用农场款,应付大于应收43万元。
  由于家庭农场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家庭农场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加之政策的不断完善及加大了对家庭农场欠款管理和收缴的工作力度,北安管局家庭农场占用农场资金额在1997年以前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在1998~2000年,由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欠收及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等原因,使家庭农场挂账又增到4.2亿元。
                分局家庭农场欠款明细表
                 (1986~2000年) 表2-7                                 单位:万元



  3 、家庭农场实行“两自”的过程及成就1989~1990年,对家庭农场欠款的清理、认定、回收及合理核销,稳定了家庭农场的经营体制,家庭农场也确实有了一定的积累。在此基础上,从1991年开始,北安管局同全垦区一道开始推行家庭农场生产费、生活费自理,随后部分农场采取了先交钱、后种地的“上打租金”的承租形式,实行利费一次性交齐,还要自行筹集种地资金的办法,使家庭农场职工责任心愈来愈强,排除自然灾害因素,经济效益好于以往,鼓励了家庭农场职工种地的积极性,生产投资也大了为增加,相对比效益有了提高。通过实行家庭农场的“两自”,真正使家庭农场权责利结合起来。
  家庭农场资金从“两借”到“两自”的转变,是垦区农业改革深化和管理配套的具体体现。农业体制改革逐步趋于成熟,家庭农场经营体制实现了真正的转变,为后来的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职工富了,农场也富了。反之,“两自”没有到位的单位,实质上还是坚持老一套的做法,他们怀疑“两自”,总是半捆半放,这样的农场经济环境往往更日趋恶化,资金恶性循环,农场也没钱花,总是依附于上级部门。这样的农场走过一段后,尝到了苦头,在先进农场的带动下,也积极走“两自”的路,很快改变了农场经济面貌。
  为加快“两自”进程,缩短先进农场与落后农场的财务实力差距,北安管局全面推行了“两自”形式,农场各部门齐心协力,使改革配套。主要是:
  (1 )农场财务部门转变积能,由记账、算账、报账的职能转为分析经济情况,预测前景,参于决策,进行目标管理和控制,为家庭农场和企业内部提供经济信息,提高效益服务。
  (2 )严格控制对家庭农场的垫支,到2000年已基本不再垫支。
  (3 )建立资金有偿占用制度,在限额内的资金使用,按银行贷款利率向家庭农场收息,限额以外的加息,目的是减少农场向家庭农场垫支。后期真正“两自”后,此条政策随之取消。
  (4 )建立家庭农场“预留生产费”制度,有存款的家庭农场,由企业在当年收益中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为下年耕种土地留足生产资料。这种方法,多对“下打租金”租赁方式的家庭农场使用;对“上打租金”的家庭农场不适用。对这种经营方式的家庭农场产品管理做到“三统一”(统一进晒场、统一销售、统一由农场结算),否则产品流失,又会造成新的挂账。“上打地租”的家庭农场年初一次性交齐利费,生产资料完全自理后,产品可自行销售,农场不再过多干预。
  北安分局经过试办、兴办家庭农场,最后走向全面“两自”的过程,从失败到成功,闯过了难关,总结了一条成功的途径,这就是:只要搞好职工家庭农场的“两自”,家庭农场发展了,生产收入增加,经济实力增长,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场利费收缴水平逐年提高,企业也就真的富裕起来了。
           管局“八五”期间企业利润与家庭农场利润统计表
                   (1991~1995年) 表2-8                                 单位:万元



  三、企业财务管理核算
  (一)企业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北安分局企业会计核算凭证、账簿随着核算制度的变化经过从繁到简,从简到适用的过程,具有种类齐全、核算严谨的特点。
  1 、会计凭证国营农场必须按生产经营特点,设计适应需要的原始记录。反映基本生产的原始记录有:农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工(副)业生产、辅助生产等方面。此外还有材料、产品、低值易耗品核算方面的原始凭证,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原始凭证以及反映贷款收支等方面的原始凭证。
  2 、会计账簿北安分局在企业会计工作的发展历程中,所使用的会计账簿,有订本式、活页式、卡片式、三栏式、多栏式(包括固定项目内容式和非固定项目内容式)。推行电算化以后,账簿格式有所改变,但手工辅助账仍以原账簿格式为准,一直沿续到现在。
  (二)会计科目1986年,国家财政部和农牧渔业部颁发了《国营农场会计制度》,制定了有工商各业一体核算的会计科目。北安管局使用的是省农场总局统一下发的会计科目,一级科目72个,其中资金占用方科目46个,资金来源方科目26个。1994年7 月,财政部、农牧渔业部又下发了《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增加了5个一级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转换、账户调整后,北安管局全局流动资产106 024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 575万元,应收账款15 315万元,预付账款3 006万元,应收家庭农场款11 895万元,其它应收款16 337万元,存货53 091万元,待摊费用119万元,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2 394万元,长期投资639万元,固定资产原价58 369万元(净值),在建工程1 820万元,递延资产1 707万元。
  全分局负债情况:流动负债113 60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25 070万元,应付账款25 653万元,预收账款6 170万元,应付家庭农场款16 974万元,应付工资 5 917万元,未交税金434万元,未交包干利润130万元,其它应交款155万元,预提费用1 530万元,应付福利费1 727万元,长期负债20 446万元(其中长期借款20 445万元,长期应付款1 万元)。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40 612万元,资本公积6万元,盈余公积2 643万元,未分配利润-23 621万元。
  (三)会计报表1986年,国家财政部、农牧渔业部颁布的《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统一了国营农场的会计报表,共计18种。1993年,转制时规定的报表与1986年会计报表有很大的区别,报表格式共16种。其中三张是主表,一张附表和一张补充表。这些报表,北安分局一直延用到现在。
  (四)政策适用及利润计算口径北安分局在1986~2000 年期间,会计工作牵涉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是因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及实现等几个方面。
  1 、折旧的计提北安管局所属各农场,在1986~1992 年间,折旧计提方法和标准主要执行的是黑龙江省农场总局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管局主要固定资产折旧标准表
                   (1986年) 表2-9



  从1993年开始,按照《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具体标准见下表:
               管局主要固定资产折旧标准表
                   (1993年) 表2-10



  新会计制执行后,北安分局所属各农场及局直单位均按农业会计制或参照同行业会计制规定的折旧计提标准,折旧计提方法均采用使用期限法,由各农场及单位在此范围内制定本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率。
  2 、库存材料的计价
  在1986年以前,均执行计划价格。材料入库时实际费用与计划价格的差异计入材料差异,然后按月、按季调整。计算方法如下:差异率=(期初材料价差+ 本期收入材料价差)/(期初结存材料计划总额+本期购入材料计划总额) ×100%,应分摊差异额= 差异率×耗用或出售材料总成本(按计划价格)。
  1986~1993年,执行实际价格计算法。材料实际价格包括:原价、运输费、短途运输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自制材料按实际成本入库。材料入库后由于先后购入材料价格不一,出库计价方法是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两种。
  3 、产品的计价,历史的做法是,按规定的价格固定计价,或按实际成本计算。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北安分局在产品的计价上,按实际成本计价。
  4 、销售收入的确定,1986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年末待售粮豆的5 种主要产品视同销售,按销售价转下年,当年计算收入外,其它均以实际成本结转下年,当年不计算收入。1993年新会计制度执行后,销售收入指农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产品、商品、运输营运、提供劳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经营服务业以及其它业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可分为主营业销售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两种。
  5 、盈亏的计算不同历史时期,实行不同的财务管理体制,盈亏计算口径也各异。反映在每个时期的决算报表上,利润含义也不一。
  1986年颁发的《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统一盈亏计算口径,大致与1986年以前所执行的利润计算口径一致。具体计算方法为:利润总额=销售利润+其它销售+ 家庭农场实际上交利润+营业外收入+家庭农场实际上交劳动保险费- 营业外支出,如有按规定应缴纳资源税的单位还应再减资源税。计算结果为正数的表现为利润,负数的表现为亏损。
  1993年颁发的新会计制度,规定要计算三个层次的利润:即主营业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各层次利润具体计算方法为:主营业利润=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主营业利润+其它业务利润-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 投资收益+家庭农场实际上交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五)会计电算化
  20世纪90年代,电子计算机进入黑龙江省垦区,北安分局所属各农场电算中心相继成立。基层(生产队)单位的手工记账核算仍然存在,各农场在总场设立电算中心后,生产队的会计工作并没有减少多少,仍保留生产队会计岗位。具体做法是:由基层生产队提供原始核算资料,由电算中心利用计算机为各生产队进行账务处理、登记账目,基层生产队(单位)只登记手工辅助账簿。这种做法实际是集中核算。
  1 、生产队核算与管理。由总场按生产队管理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核定管理费全年支出指标,超支不补。
  2 、收入与支出管理。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收入金额上交农场,不得坐收坐支。
  3 、往来账目的核算与管理。生产队会计人员每月将家庭农场往来账目及时向家庭农场职工公布,决算时与家庭农场职工认真对清账目以保证账实相符。严格履行各种资金的管理审批制度,由农场相关部门和农场领导审批。
  农场的会计核算,正向彻底报账制迈进。财务高度集中于农场,只建立以农场为中心的两套账目,即企业一套,社区一套。格球山农场、龙门农场已开始实行报账制,并在向纵深发展。
  四、局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核算
  北安分局(管局)局直事业单位的事业经费在财务管理体制上,经历了供给制、定额预算制和总额包干制3种模式。在事业经费核算上采用专项领报、分口和统一领报3种方式。供给制实行时间较短;预算时期,政策已完全允许事业单位可以组织创收,这样既能通过组织创收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又能调动这些单位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改善职工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在改革大潮推动下,北安垦区个别事业单位已转向企业化经营,开始引入激烈的竞争机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推动了垦区事业的发展。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1986年,北安管局局直事业单位有9个,职工1 612人。农垦事业经费总支出689.6万元,列入中央级财政决算258万元,事业单位本身创收抵支81万元。2000年,北安分局局直事业单位达到16个,职工为1 440人。事业经费总支出5 173万元,列入中央级财政决算1 899万元,事业单位创收抵支2 200万元。
             分局局直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000年) 表2-11


续表2-11



  (二)预算管理
  1 、预算的编制1986年以前,根据上级部门对管局试行核定人员经费、公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业务费等实行大包干指标,对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采用不同的包干办法。管局结合所属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原执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单位,改为“支出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预算形式编制预算;对原执行差额管理的单位,改为“定收定支、定项定额补贴、超支不补、节支留用”的预算形式编制。1986年,省农场总局核给北安农管局事业费包干指标为258 万元。以后每年按包干指标基数递增5%. 管局规定,所属事业单位按农场总局核给指标编制单位年度、季度、月份财务收支计划,上报管局,管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农场总局。
  1990年以后,按省农场总局新下发的《农垦事业单位的财务与会计制度》规定执行。具体规定:一是单位预算的编制要以计划任务为依据;二是单位预算的编制必须贯彻压缩社会集团消费的原则;三是单位预算的编制必须贯彻努力创收,以收抵支、自求平衡的原则;四是单位预算的编制不得突破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1991~2000年,根据农垦总局下达的事业经费包干指标,由北安分局财务处按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季度、月份财务收支等项预算编报,审查汇总后上报农垦总局。
  2 、预算的执行1986~2000年期间,北安分局事业费指标,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事业预算经费确定后,即为事业预算执行和拨款的依据,特殊情况可以追加指标(机遇很少),一般经费的缺口都由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自我消化。北安分局对预算执行的具体办法是:一努力控制开支;二打足预算收入;三积极组织创收;四超支自补;五不突破计划;六搞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在分局的控制下,正常运作,到1990年以后分局控制农场总局下达的预算指标不突破,在原预算支出包干基础上,又区别不同包干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有条件的全额农垦事业单位,逐步向差额单位转变。对内部服务性质的小车队、食堂、托儿所、供电、取暖、卫生等部门的一律限期补贴,费用包干和超收节余分成的服务性承包管理办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党(干)校要拓宽办学范围,积极创收。经费包干后,临时和新增的开支项目,一律从创收中自行消化。差额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分离多余人员搞创收,尽快向自收自支单位转变。自收自支单位,经费全部自理,逐步走向企业化经营单位。
  3 、预算调整1990年以后,为规范农垦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按农场总局要求执行《农垦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制度》,在年度预算中需要加以调整指标时,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项目之间可留用,但不得突破分局下达的预算总额;二是大额度追加或追减预算(计划任务的变更,临时发生重大问题急需解决,机构增设与撤并)必须报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执行;三是预算的划转,按分局文件规定执行。
  4 、决算要求1989年以后,规定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必须纳入账内,不得虚挂往来账户。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要认真清核。按资金来源分别编入本年支出决算。预算外开支的费用不得挤入预算内编报。基本建设性开支,不得挤占事业费,财产物资要全部进账,固定资产和存贷盘点如有误差,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列支违纪的事项。
  1986~2000年期间,北安分局事业经费决算经分局的控制和引导,所属单位编制的事业经费决算无大的漏洞,均能按农场总局规定的程序编报。1995年开始使用电子计算机汇总上报决算及报表。
  5 、收入管理北安垦区事业单位所需的资金,主渠道是财政预算拨款,也有向服务对象或当事人收取的。预算收入大体可分6 类,即:预算收入;以收抵支;自收自支;专项资金;零星杂项;创收项目实体。对这6 项收入北安分局按不同类型进行分别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如下:第一类:领拨经费,由分局按计划,按用途按月拨款。
  第二类:差额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首先计算当年可能取得的收入,与预算内资金统筹使用。
  第三类:各项收入按规定编制年度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查后据以执行。
  第四类:按各专项来源,经主管部门的认定批准后可自主使用。
  第五类:各类杂项收入必须入账,不得坐支,按实际发生额可冲减经费支出。
  第六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创收单位应单独建账,独立计算盈亏。
  6 、支出管理北安垦区的事业预算经费支出,坚持既要保证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发挥最大的资金效益。在不同的时期,北安分局按农垦总局的要求,对事业经费的支出管理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审批手续,达到了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减少浪费的目的。
  1986年,北安管局开始执行《国家预算收支科目》新规定,直到1988年根据省农场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事业经费管理的规定》,加强对事业财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坚持“一支笔”批钱制度。同时,严格认真执行定员定编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控制设备购置,提高设备利用率,压缩会议费,严格控制会议性超支,加强对职工进行勤俭节约教育,宣传制度规定,控制经费不合理增长等项措施,以控制经费支出。
              分局局直事业经费收支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2-12                                单位:万元



  7 、财产物资管理北安分局在抓好事业单位各方面管理工作的同时,又狠抓了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制定了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做到既保证需要又注意节约使用,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失。1986年,北安管局中心医院实行的“统一管理、计划供应,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办法,被省农场总局作为经验推广,为北安管局事业管理带了个好头。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范围也更加广泛,按照国家事业制度的规定,农垦事业的固定资产一般不提折旧,差额与自收自支单位可在规定范围内按年限法计提折旧,但要做好管理工作,每年全面清查盘点一次,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表”,建立清理报废制度,规定注销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
  8 、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财务分析是事业单位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和检查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手段。北安分局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分析工作经历了从单一到全面、系统的发展过程,对改善事业经费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1986~1997年,北安管局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按省农场总局的要求,从过去的简单经费收支分析,到适应发展的需要改革和加强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的内容和各项分析考核的具体经济指标有较多的增加,主要分析指标有:经费节支率、定员人均经费支出额、经费支出分项分析、各项创收和业务收入计划完成率、经费自给率。另外还要分析其它资金的运用和经济效益,通过分析使预算内资金合理使用。
  预算外单位,比照预算内单位的分析或按同行业企业财务分析和评价方式开展分析,力求改善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工作和盈利水平。
  在分析的基础上,北安分局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了监督与检查,由分局财务处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各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方法是对会计账簿、凭证、报表逐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现象,对维护事业单位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起了积极作用。
  9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北安分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省农垦总局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核算组织逐渐趋向合理,核算质量日益提高,报表资料完整。
  (1 )会计科目:1986年执行的会计科目,分三大类,15个一级会计科目,由1981年开始启用。1990年10月1 日,省农场总局修定了《农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按单位不同性质,分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设置。
  (2 )会计账簿:北安分局事业单位的会计账簿,是根据省农场总局1981年制定并经省政府批准的《农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账簿,具体包括:总账、经费收入明细、拨出经费明细、往来款项明细、预算外收入明细、经费支出明细、现金出纳、银行存款,材料明细、固定资产明细。1990年10月1 日,根据省农场总局修定的《农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改设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三种会计账簿。明细账包括预算拨款明细账、支出明细账、收入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上下级资金拨款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库存材料明细账。以上账簿延续使用至今。
  (3 )会计记账凭证及记账方法:北安分局对编制事业单位会计凭证的要求,主要从两方面加强审核,一是按照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以预算为依据,审核凭证和不按预算办事的行为;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同时对记账凭证也做了严格的规定:一律使用复式对应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填制要求:凭证中有资金来源及运用类和资金结存类两栏,每栏各有收方和付方的科目编号,总账科目及明细科目;一张记账凭证只可用于办理一笔经济业务,剩有空行要划线封死;记账凭证要按照填制的顺序,每月编一个连续号;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附单据的张数;填制记账凭证要做到清晰、工整,不得潦草;记账凭证要指定专人复核,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章后,方可以记账;会计业务较多的单位,应根据记账凭证编制总账科目汇总表,用以登记总账;记账凭证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凭证记录有错误,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事业单位记账方法由原始的“收付记账法”到1956年改为“借贷记账法”,“文革”期间又由借贷记账法改回使用“收付记账法”。国家财政部下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后,从1998年1月1日起,再改为“借贷记账法”,为与国际惯例接轨。此种记账方法一直使用到现在。
  (4 )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和报表说明,是会计报告的主要形式。会计报表是国家用货币形式总结反映和监督在一定时期内的资金运行以及成果的报告资料。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农垦总局规定基层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和年报两种。月报只有一种表即经费支出月报表;年报有7 种表即资金活动情况表,经费收入增减情况表,事业经费支出明细表,暂存、暂付款明细表,其它业务收入明细表,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收、支和结余明细表,基本情况表和文字说明。此报表一直使用到1990年。1990年以后改为月、季、年三种报表,月报由原来的一种改为9 种,增设季报与月报相同。年报改按基层事业单位性质分为三类,由28个会计报表组成,第一类为全额单位报表10种;第二类为差额单位报表8 种;第三类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报表10种。决算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分析说明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定编、定员和经费定额执行情况以及原因,预算管理工作中经验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其它说明的问题。
  10、事业单位的创收创收是增强事业单位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事业单位由行政管理型向服务经营型转变。按照省农垦总局的统一部署,北安分局事业单位创收的主要形式有:
  (1) 技术推广单位,采取技术经济承包,开始施行科技人员有偿技术咨询服务。
  (2) 分局设计院采取技术经济承包,开展社会化设计,工程咨询、承包有偿服务,及通过开办实体等方法创收。
  (3)教育单位,采取开办校工厂、商店、短训班、函授班,学生有酬劳动等方法创收。
  (4) 分局通讯单位,从服务型向经营型转变,电话收费和开展有偿技术咨询服务,以及通过承揽通信线路工程等抓创收。
  (5) 医疗卫生单位,增设门诊部,建立医疗联合体,聘用名医,自制药品制剂等方法创收。
  (6)广播电视台站,围绕行业设备维修,工程设备安装和开办实业等方法创收。
  1986~2000年,北安分局事业单位累计实现各项创收和业务收入20 528万元,占经费支出总额的67%.其中2000年各项创收和业务收入3 716万元,占经费支出额的63%,广开财源,合理创收,是解决目前事业单位发展与资金短缺的矛盾,促进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北安分局的事业单位,经历了从最初的经费承包,逐步过渡到抓经营创收实体,发展到转变工作职能,形成差额转企业,全额转差额等比较系统的改革措施。
  五、农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由于农场存在着区域内的社会机构,这些社会机构大部分是事业单位,它们与分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构成了农垦事业单位。为区别于分局、农垦总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把由农场管理的这部分事业单位称为农场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医院、学校、公安、政法、道路、街道、卫生防疫等部门。农场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学校、公安、法庭由财政定额拨款补贴及学费、规费收入,差额全部由农场补足,其余的事业单位的经费是规费、劳务收入,缺口由农场补齐。
  农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核算一直按照企业制度执行。1998年企业补贴占政社支出的21% ,2000年企业的社会性支出占总支出的40% ,这部分补贴列支在企业的营业外支出科目,减少了企业利润,加大了家庭农场的负担。省农垦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在尝试将这部分事业单位从企业全部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专门管理社会性的事务,做到内部政企分开。
  六、农业综合开发基建外资财务管理与核算(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管理自1988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农业开发投资力度不断增强,开发的领域不断扩大。初期的开发重点是实施大面积中低产田改造,开垦宜农荒地,着力提高粮食产量;后来开发的重点调整为在改造中低产田的同时,加大在多种经营项目建设上的投入,力求把增产和增收结合起来,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项目投资管理的特点是项目论证比较充分,项目规划设计具体,审批程序严格,工程概算实事求是,项目管理实行人员负责制,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严格及时。项目投资采取国家预算投资为主,相应匹配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以调动多方面开发的积极性。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管理,主要是管好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农业银行专项贷款和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中央财政资金根据投入的项目不同,分为有偿资金和无偿资金,即土地治理项目农场可以享受50% 的无偿资金,另50% 资金为有偿资金;多种经营项目全部为有偿资金;高新科技项目全部为无偿资金。使用范围:国家投入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渠系配套工程、造林用苗木、种籽及苗圃生产设施、开荒、改造中低产田购买农机具、油料、改良草原的机械作业等项补助费、专项贷款的贴息、项目开发的业务活动费支出等项。
  农业综合开发会计核算的原则是“三专”,即“专人、专账、专户”。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核算的目标正确、真实、及时、完整、全面反映资金活动及使用情况,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资料。重视加强检查监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予以及时纠正,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国家财政部于1994年4月9日发布实施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省农场总局根据此《办法》于1995年1月3日制定颁布了《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会计报表包括计划表、月份报表、季度报表、年终决算报表。新的农业会计制度只对科目及核算口径有所调整,反映的主要内容没有本质的变化。
  (二)基建财务
  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非常广泛,有国家预算内拨款、国内贷款,外资借款,企业自筹资金等。1986~2000年间,北安分局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达169 688.9 万元,其中:国家预算内拨款24 612.6万元,银行贷款30 396.9万元,外资借款8 028.7万元,企业自筹106 650.7万元。年平均农场基本建设投资10 605.56 万元。北安分局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是在国家、省农垦总局统一法规、政策、制度指导下,正确反映农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
  1986年,国家财政部和农牧渔业部颁发的《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中,取消了基本建设业务核算会计科目,国营农场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会计制度。1993年,执行新的会计制度,按新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企业从筹建到管理实行一体化,建设单位财务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基本建设实行业主负责制。新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国营农场作为经营和投资的主体,基本建设投资作为资本金拨入,由农场实行统一财务管理。但由于投资渠道多,经营性建设项目的预算内投资都是通过长期借款形式分年到位,并不是通过资本金形式到位。到2000年,业主负责制的体制在北安垦区尚未建立,农场仍延续应用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及核算办法。
               分局基本建设完成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2-13                                单位:万元


续表2-13



  (三)外资借款
  1 、加拿大政府贴息贷款项目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利用加拿大政府贴息贷款项目,是经国家计委批准,农业部担保,中国银行总行向加拿大丰业银行借款,加拿大政府补贴利息,用于购置加拿大西方公司农业机械。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与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于1994年8 月16日在哈尔滨市签订了项目转贷协议,协议规定:项目由黑龙江省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组织实施。按照上级批复,北安农管局确定在北安垦区13个农场为项目执行单位。
  项目外资借款总金额499万美元,还款期为9年,分18次还清,每半年等额连续偿还一次本息,2003年8 月末还款结束。项目贷款年利率为4.9%,中行转贷手续费年利率0.5%,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项目借款全部用于农业及工程机械购置。截至2000年末,借款本金余额为166万美元。
  2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世界银行(简称世行)贷款项目是经国务院农委、国家进出口委、财政部选定,国务院批准立项。以财政部为主组团于1983年5 月20日在美国华盛顿同世界银行签署贷款协议,名称为“黑龙江农垦项目”。贷款用于黑龙江垦区开荒、购置大型拖拉机、收割机、工程机械及引进先进技术。贷款从1983年开始实施,5 年宽限期后,1988年开始还本付息,分20年还完,每年偿还原贷本金的5%. 北安管局执行世行贷款项目的单位是逊克农场、建设农场,计划开垦荒地8 万亩,其中:逊克农场5.9万亩;建设农场2.1万亩。总投资 978.8万元人民币,年增产粮豆1 000万公斤,上交粮豆750万公斤。逊克农场借款258.8万元人民币(92.43万美元)、建设农场借款99万元人民币(35.36万美元)、管局办公室11.2万元人民币(4万美元)。由于总库美元与特别提款权差异及人民币与美元比价上涨过快 (1983年接受贷款时人民币与美元比价为2.8 ∶1 ,至2000已达8.3 ∶1 ),使农场的债务表现为越还越多,截至2000年末,逊克农场世行借款余额308万元人民币,建设农场世行借款余额116万元人民币。
  3 、2亿美元借款项目2亿美元借款是1999年开始执行的,有农垦总局计委负责具体运作,依靠日本政府贷款,以更新农业机械为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以日元为借款计算单位,偿还期根据下拨的批次各不相同。年利率为2.5%. 截至2000年末,北安分局累计借入数为48 179.5万日元,折合人民币3 795万元(按100日元=7.8元计算)。北安分局利用 2亿美元借款购入M160型拖拉机27台、1075型收获机20台、深松机28台套、条播机8台、挖掘机19台。
  2 亿美元项目外债偿还根据不同项目由省农垦总局确定还款期限和偿还金额,自2001年开始还款,最长的还款期为10年,短的还款期为4年。
  4 、黑字还流项目黑字还流贷款是由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提供的,贷款以发展农业生产为中心,用于大豆基地建设所需的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和设备零件采购。黑字还流项目于1989年实施,最初贷款金额为1 672万日元,关税及手续费11.3万元,日元手续费3万日元,购入日本小松挖掘机2台,分给赵光农场和长水河农场各1台。借款以日元计算,年利率4%,一年按365 天计算,分7年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并偿还当年借款利息。该项目借款已于1998年末全部还完。
  七、预算外资金管理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的组建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授权机构(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为履行和代行政府管理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和提取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北安管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是1991年经省财政厅黑财综字[1991]第141 号文件《关于全省农垦非经营性收费票据实行系统管理的批复》精神,将垦区非经营性收费票据实行财政部门属地管理权限赋予垦区自己管理。经省农场总局黑垦编字[1991]52号文件批准,组建黑龙江省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收费集资管理站(科级)。随着垦区经济建设和事业的发展,收费资金迅猛增长,预算外资金已构成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改革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综合计划处1996年12月2日复函精神,1997年省农垦总局下发黑垦编字[1997]1号文件《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分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的通知》精神,北安分局成立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科级)。
  (二)管理权限及主要职责受黑龙江省财政厅的委托,垦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负责垦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收费、罚没及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费、集资、基金的立项审批呈报工作。
  2 、积极培植财源,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等实行统一专户储存和收支计划管理,集中各部门的零散资金并按规定调剂使用,平衡预算。
  3 、负责垦区行政事业单位事业性收费、罚设票据的统一领取、发放、登记、销毁以及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
  4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外非经营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受理乱收费的举报案件等。
  5 、负责对垦区预算外资金收支结算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罚设款收缴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6 、承办省财政厅和农垦总局交办的其它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费管理的有关事宜。
  (三)预算外资金管理
  1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向各执收、执罚单位的收费管理人员宣传国家、省及农垦总局新出台的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条例等。使收费单位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有一个较系统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宣传工作始终贯彻于日常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其理论在实践中得以实施。
  2 、始终把清理、检查、核实各单位收费项目作为制止乱收费的切入点。检查收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及省三厅局(省收费部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规定,各种基金及国家公布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已停止收取,有无自行确定的收费项目等。对所发生的收费款项进行认真核实,努力做到票款相符、账款一致。
  3 、督促检查各收费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落实情况,收费收入均能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基本上杜绝了拖欠、截留、坐收坐支等现象的发生。1993年(有收费决算年度)应缴财政专户款346万元,已缴财政专户款为134万元,专储率为39% ,年末专储结余33万元。2000年应缴财政专户款为3 310万元,较1993年增长 9.6倍,已缴财政专户款3 310万元,较1993年增长24.7倍,专储率达100%,年末累计专储结余481万元,较1993年增长了14.6倍。
  4 、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健全手续。做到发放有登记,回收有记载的系统票据管理制度,积极做好使用后票据存根的回收工作,并对现有库存票据认真核实,妥善保管。通过票据认真清理审核,为从根本上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杜绝收费单位拖延、截留、坐收坐支、私立账户和“小金库”搞体外长期循环等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5 、加强对罚没票据罚没款的收缴管理,大力宣传罚没款留置本部门和单位坐收坐支的危害性及国家对罚没款及时足额上缴、按期返还政策的合理性。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意识到自己办案的行为,是代表国家行使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其所得理应上缴国库。
  6 、将收费资金及时、足额地收缴至财政专储账户,杜绝“公款私存”现象发生。对有关行政执收单位(不具有专职会计核算的单位)收费专用章,收缴到分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
  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全面提高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预算管理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宏观调控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收费进专储、支出有计划的全方位管理方式。根据收入进度,本着“先存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月拨付使用,为推行预算管理的全面实施作充分的准备。
  八、成本核算
  垦区生产、经营项目繁多,成本核算工作也就极其复杂。垦区早期就十分重视成本核算工作,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会计制度要求计算产品的完全成本;1993年新会计制度转制后,要求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在成本核算上北安分局经历了完全成本法与制造成本法两种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
  北安分局根据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对成本计算方法也进行了必要的改革,侧重种植业的成本核算。人、机、畜三力作业平时以计划价格,按作业数量向各受益作物对象分摊费用的方法,改为以实际成本,按作业数量向各受益作物对象,按季、年分配费用的办法。机械作业项目按标准亩系数折为标准亩,统一了成本核算项目。采取年终一次分配作业费的分配方法(集合分配法)为需要或搞经济活动分析时,只在表上分配并按分配数编制成本表。这一改革逐步使账内算费用、账外算成本成形。1986年国家财政部和农牧渔业部制定了统一的成本核算标准,成本纳入财政核算,后期兴办家庭农场成本核算工作继续实行账外核算方法,但场办企业成本核算实行账内核算。
  (一)农业生产成本核算
  北安垦区种植业主要是小麦、大豆、玉米、水稻、杂粮及经济作物(甜菜、油菜)的种植。90年代,经过对农作物的种植结构的调整,大豆的种植面积加大,还有个别农场开发水田种植水稻以及种植亚麻等经济作物。计划经济时期所有种植业成本核算采用分级核算账内与账外、生产阶段(春播、夏管、秋收)与直接计入法。兴办家庭农场后,种植业成本的计算,主要靠账外调查取得的资料计算成本。由于农业生产成本的核算特点,还在于不但要计算播种面积成本,而且还要计算单位产品成本。计算面积成本的目的是通过计算可以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消耗,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计算产品成本,以计算财务成果。
  1 、成本计算对象在不同历史时期,执行不同的成本核算制度,对种植业成本核算的繁简要求也不同。1986年以前,主要作物按名称,其它作物按作物组确定对象。具体有小麦、大豆、玉米、甜菜、油菜等;青贮玉米、瓜菜、苗圃等。成本核算对象始终没有改变。
  家庭农场核算走向正规后,农作物成本核算已经不在账内核算,而改为调查数,按省农垦总局规定,按月调查家庭农场作物成本。
  2 、成本构成北安分局种植业成本的构成大部分采用直接和间接分配成本计算法。1993年以前按完全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具体项目有:工资和福利费、种籽和种苗、肥料、农药、机械作业费、灌溉费、其它直接费、共同生产费、企业管理费、往年费用等。1993年新会计制度实行后,按制造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具体项目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它直接费、制造费用、往年费用等。
  3 、机械作业成本计算机械作业成本在种植业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也是进行成本管理的重点。核算对象为,拖拉机作业按标准亩核算成本,收割机作业按作业亩核算成本,其成本项目有:工资及福利费、燃料和润滑油、折旧费、修理费、其它直接费、机械队经费、企业管理费等。成本计算公式如下:拖拉机作业标准亩成本(元/ 亩)= 全年拖拉机作业费合计(元)/ 全年拖拉机作业完成标准亩数。
  拖拉机从事其它非田间作业,没有规定折合系数,按主油实际耗用量0.9 公斤折合为一个标准亩计算。
  收获机作业亩成本(元/亩)=全年收获机作业费合计(元)/全年收获完成作业亩数。
  1993年转制后,由于农业机械作业主要为农业生产,尤其是为农作物生产提供服务,因此其费用的汇集与分配,在一级账户“农业生产”下面设置二级账户“机械作业”,然后再分设“拖拉机、收获机明细账户”,体现为成本计算账户,设4 个成本项目: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用。
  4 、种植业产品成本计算北安分局地处北寒温地带,一年为一个生产周期,农作物一年一熟,只需计算作物播种面积成本及产品成本。在总成本中其要素费用按期消耗直接计入;在综合费用中按受益情况转入;间接费用按一定分配方法计入。成本计算公式如下:单位面积成本(公顷)= 实际总成本/ 播种面积(公顷)
  主产品单位成本(公斤)=(实际总成本-副产品价值)/主产品总产量。
  5 、家庭农场生产成本调查1986年兴办家庭农场之后,作为一个经营层次,家庭农场按照农场规定的统一技术措施及“两自”的要求,自己计算费用消耗,农场已无法在账内准确计算农产品实际成本,多数农场根本不具备计算成本条件。因此,农场要获得农产品的实际成本,只有通过成本调查,取得生产消耗及产品产量第一手资料,以提供成本资料并协调家庭农场加强物化劳动消耗部分的成本管理。
  北安分局一般采用如下几种方法进行调查:
  (1)固定若干户家庭农场作为调查户,选择耕种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户。
  (2)与统计调查结合一起进行。
  (3)对调查户的成本项目要求全面、侧重直接成本、不漏间接成本。农产品进行实测(检斤过秤),使农产品产品量准确。
  (4)核准机械作业费,按实际成本,自家的按统一收费标准计算。
  (5)成本调查与会计制度要求项目一致,上交利费不计入成本之内。
  (6)对作物产量选择大、中、小家庭农场的产量权衡以后确定。
               分局种植业成本统计表 表2-14                                 单位:元



  (二)畜牧业生产成本核算
  畜牧业生产要核算饲养成本和畜禽产品成本,核算饲养成本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成本管理,寻求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核算畜禽产品成本以计算财务成果。
  1 、核算对象北安分局各农牧场畜牧业生产成本核算的对象,根据饲养的畜禽品种、群别和产品名称而定。1986年以前,以猪、马、牛、羊、鹿、禽为主;1986年以后,以奶牛、黄牛、羊、猪、禽为主。兴办家庭农场以后,企业的畜牧养殖已不多,多为家庭农场职工饲养。
  2 、成本项目按会计制度规定,北安分局畜牧业生产成本项目定为:工资和福利费、饲料、燃料和动力费、畜禽医药费、产畜摊销、折旧费、修理费、其它直接费、共同生产费、企业管理费等10项。
  1993年执行新会计制度以后,畜禽成本核算费用项目简化为: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它直接费、制造费用4 项。
  3 、成本计算方法
  (1 )幼畜及育肥畜(含禽类)的价值按群别在“幼畜和育肥畜”科目核算。发生的饲养费用,也按群别在“畜牧业生产”科目核算。
  (2 )畜禽的饲养成本,可分日成本、增重成本、活重成本和主产品成本。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饲养日成本=该畜群本期饲养费(元)/该畜群饲养头日数。
  该畜群活重量(公斤)=该畜群期末存栏活重量+本期畜群活重量(不含死畜重量)+ 期内购入和转入的活重量。
  活重单位成本=(期初活重总成本+ 本期增重总成本+购入转入总成本+ 期内购入和转入总成本)/(期末初栏活重+期内离群活重)。
  主产品单位成本=(该畜群饲养费- 副产品价值)/该畜群产品总产量(公斤)。
  一般要求同一生产过程有两种以上产品的,可以只核算一种主产品成本,其余只算为副产品,也可按联产品进行分配。
  (3)混群成本的核算混群成本(元)(畜禽生产总成本)=期内饲养费+期初存栏价值+调入、购入畜禽价值-调出畜禽价值-期末存栏价值-副产品价值。
                分局畜牧业主要产量统计表 表2-15                                单位:公斤



  (三)工业生产成本核算
  自1986年以后,北安管局开始实行贸工商一体化,随着畜牧业奶牛的增加,相继建成投产了8 座乳品厂,使北安垦区的工业生产开始兴旺起来,逐步形成了农工商联合企业,而不再是单一的种植业。
  1 、核算对象北安分局所属各农场、局直工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各种工业生产的产品为核算对象,主要产品分别核算,次要产品适当合并计算。
  2 、成本项目主要有6 项:即工资和福利费、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其它直接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1993年执行新会计制度后,改为4项,与畜禽4项同。
  3 、成本核算方法按会计制度规定,北安分局所属各农场及局直单位工业成本核算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产品总成本=产品生产费用合计+ 产品上期转入产品成本-产品待转下期在产品成本。
  主产品单位成本=(主产品的总成本-副产品价值)/主产品产量。
  联产品可采用“系数法”或“分类法”进行成本分配。也可以定一种产品为主产品,其余均作为副产品进行核算。
              分局主要工业产品成本统计表 表2-16                                (单位、吨)



  九、利润分配利润是指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财务成果。按行业可分为农、工、商、运、建、服利润,它是综合反映农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经济指标之一。加强利润管理和核算,对提高垦区的经济效益,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分局历年实现企业利润明细表
                 (1986~1993年) 表2-17                                单位:万元



  为了核算农场实现利润的去向和发生亏损的处理结果,1986年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下列内容:本年利润(或亏损)、由财政弥补的财务包干补贴、其它单位转来的利润、由储备基金弥补的当年超包干亏损、应缴利润、归还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的利润、分给其它单位的利润、处理财政部门批准的遭灾损失和其它财务遗留问题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超包干亏损、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的超包干亏损和减盈挂账、财务包干结余、上年利润调整。
  利润分配顺序是:首先确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然后按程序进行分配,归还基建借款,专用借款,处理遭灾损失和其它财务遗留问题,如分配有余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减盈挂账或经批准补充自有流动基金,如有余即为当年财务包干结余,按比例提取生产发展基金、储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如分配不足,需要动用上年结余的“储备基金”弥补,再不足即为“超包干亏损挂账”,留以后年度利润弥补。此分配形式执行到1993年6月。
  1993年7 月以后,按新会计制度规定,实现利润首先缴纳所得税或财务包干利润后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应交特种基金、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前5年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或包干结余前3项扣除额的10%提取)、提取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新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北安分局利润分配始终按上述内容和顺序进行。
  十、会计管理
  (一)电子计算机的开发与利用北安管局1988年开始正式使用计算机汇总年度企业决算,随后基本建设、事业单位的决算汇总程序软件也得以开发利用。用计算机汇总与编制决算报告,为会计决算资料的分析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使决算分析工作更深入细致,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 、计算机在财务工作中初步运用1988年北安管局计财处配置了两台计算机,完成了机器的安装、配套、人员落实、培训等项工作,成立了微机室,主要负责实验汇总、分析会计报表等。1990年正式应用计算机汇总企业年终决算会计报表,取消手工汇总报表。
  2 、全面推广会计电算化北安分局在财会领域开发、利用计算机,自汇总财务决算报表开始,逐步发展到成立电算中心,全面实行基层单位计算机记账、计算机联网和经济信息的传递。统一使用省农垦总局财务处开发的《科目代码字典》和《财务报表管理系统》。1995年北安管局企事业单位全面实现报表编报、汇总计算机化,到1998年北安垦区会计业务处理全面实现电算化。计算机数量由1988年的2台发展到2000年的250台:计算机记账软件也从最初的垦财账务1.0版本发展到2000年的3.0版本。
  3 、财会电算化带来的影响以电子计算机为标志的会计电算化,给北安垦区带来了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的划时代变化。第一,转变了生产队管理方式,强化了服务意识。实现会计电算化后,生产队实行报账制,生产队的财权得到了有效的监督,使生产队电算由管理型转向管理服务型,实现了生产队职能的根本性转变;第二,精简了人员,提高了效率;第三,会计电算化使会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使管理得以向下延伸,由生产管理转为直接监督,由事后控制转为事前控制;第四,实现电算化,使垦区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和领导可及时了解到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了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建账监管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监督作用,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99年第9 号令颁布的《黑龙江省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建账监管工作的通知》(黑财会字[1999]10号文件)和省农垦总局《关于转发黑财会字[1999]10号文件的通知》(黑垦局文[1999]254 号文件)的要求,2000年北安垦区全面推行建账监管工作,垦区内所有企业单位逐一办理了建账监管登记手续。北安分局计财处在建账监管登记工作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使北安分局建账监管登记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了内容完整、手续齐全,为全分局81个企业事业单位办理建账监管手续,建立了会计账簿监管档案,完成了监管证书手工账证的发放、登记工作,实现了电化管理。
  (三)会计人员培训
  在1986~2000年期间,北安分局计财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千方百计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仅1998~2000年就举办了6期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全分局每年近1 300名财会人员接受《会计法》、《税法》、《经济法》、《会计实务》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分局、农场两级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结合各个单位财会人员上岗尾数淘汰制同步进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会计基础信息管理体系的建立
  2000年,根据省农垦总局要求,北安分局对所属单位的财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建立了垦区会计人员注册化管理系统,在归纳整理后,将全分局1 225 名财会人员基础信息输入了计算机,实现了微机化管理,满足了垦区会计管理工作的各项需要。
  (五)会计委派制
  为适应垦区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垦区经济效益,从改革会计体制入手,实行会计委派制,强化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假账、假数据、假报表和会计信息失真等违法违规行为。2000年5 月22日,北安分局计财处按照省农垦总局的要求制定了《北安分局会计委派制实施办法》,在农场和局直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会计委派制。
  (六)会计队伍建设
  北安分局的财会队伍,随着事业的发展而壮大。由建场初期的几十人,发展到2000年的1225 人;由土生土长没有学历的财会人员占多数,发展到有专业学历者占多数;由没有技术职称,到评定、考取了专业技术职称。截至2000年底,北安垦区在职财会人员基本情况见附表。分局会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2000年)
               分局会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2000年) 表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