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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职称评聘

第四节 职称评聘


 
                 第四节 职称评聘
  1986年,北安管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由科技干部科负责。根据总局《关于建立健全总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通知》精神,管局成立了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各农场、局直各单位也相应建立了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1989年 3月,管局印发了局机关职称改革工作实施办法,实施范围是列入机关行政编制的处、室、办和政法部门。主要措施是加强知识分子和科技干部工作,做好职改经常化和政工职称评聘工作,全面实施了评聘分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重点抓了定岗、定责、指标下达、材料审批、兑现职务工资及制定岗位责任制度等工作。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科学设岗,完善考核标准和硬化评审条件,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
  1994年,管局组织了经济、统计、会计三个系列的全局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建立了局场两级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注重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工作、职称推荐、评审聘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等。
  1995年,管局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上继续给企业以充分的权力,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需要,在首次评聘后实际形成的比例内,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需设岗),企业在参加全省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同时,有权自主评聘本企业内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待遇由企业自行决定。本年底,全局各农场和局直企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评聘分开制,各单位形成了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的机制,使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