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机关党委
第五节 机关党委
第五节 机关党委
一、党员代表大会
(一)、第三次党代会。1989年12月 6日,中共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在管局机关后三楼会议室召开。112人代表315名党员、27个党支部出席了会议。
王亚茹致大会开幕词。会议听取了毕文杰所作的题为《认识垦区特点,坚持从严治党,把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北安管局机关第三届委员会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毕文杰为书记、王兆田为副书记。
(二)、第四次党代会。1994年 5月27日,中共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机关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局机关召开。大会由刘永义致开幕词,贾进麒代表机关第三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垦区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的工作报告。大会选出由7人组成的第四届机关党的委员会,贾进麒为书记,殷红为副书记。
二、理论学习
北安管局机关党委历来重视理论学习,一直把它当作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一项基本建设来抓。
1988年,机关党委组织学习党的十三大文件,联系垦区深化改革兴办家庭农场的实际,开展了生产力标准的讨论。全体党员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查摆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坚定了改革信心。机关党委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在普遍学习的基础上进行了考试,283名党员参了考试,占机关党员总数的75%。
党的十四大以后,机关党委按照上级安排的理论学习任务,组织全机关党员干部对《马列主义哲学纲要》、邓小平同志一系列重要思想论述和南巡谈话、十四大报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内容进行学习。采取了分散学,集中辅导,上党课,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丰富了机关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提高了他们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坚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促进了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增强了积极参加改革和发展事业的自觉性。
1998年,机关党委按照分局党委的要求,开展了邓小平理论、十五大报告、江泽民讲话等重要文献的学习活动。在学习的基础上进行了考试、测试和问卷调查,参加人数占机关党员干部总数的98%以上。
三、党员教育
1984年12月至1986年 2月,机关党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中纪委、省委、总局党委一系列部署,发动党员自觉地以《党章》为尺子,以《准则》为镜子对照检查,解决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不纯的问题。并且通过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清理了“文革”遗风,使机关党员和群众在思想上得到了进一步解放。在对“三种人”的核查工作中,对11名党员进行重点考查,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1人。经核实有严重错误的1人,一般问题的6人。
1986年,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先后举办了3期共220人参加的学习班,结合实际开展了自查、自报、自纠,同时给局党委提出意见73条,还揭摆了机关不正之风等问题。
1989年,机关党委从“治本入手”坚持把思想教育、党员标准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放在首位。通过一系列教育,党员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党的威信有了很大提高,党员干部不断树立了为群众着想的思想。在为大兴安岭火灾地区捐款中积极踊跃,共捐款 6 746元,为农场贫困职工捐款1万多元。
机关党委在第四次党代会以后,对党员干部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党委每年都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定了《机关干部廉政守则》、《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实施意见》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使机关党员干部自身行为得到了约束,机关各处室都较好地限制了招待费支出,解决了家用电话公费结算等问题,自觉地低制不正之风。经过教育,机关党员干部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有 128名党员被分局党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35个单位被分局党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机关党委被分局党委命名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2000年 1月,分局机关领导干部及机关处级干部,按照省委和总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讲学习、讲政治、证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经过了思想发动、学习提高,自我剖析、听取意见,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成果4个阶段,历时93天。参加“三讲”教育的全体党员干部,按照上级统一提供的读书篇目,围绕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 4个专题。采取了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系统读书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办法,运用封闭的形式,认真读书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在“三讲”教育中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联系1992年以来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际,运用“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进行自我剖析写出的书面材料,经主要领导、巡视组组长或主管领导审阅把关后,由群众进行满意程度测评。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中,班子集体剖析材料满意率为100%,班子成员个人的剖析材料测评满意率在97.4%以上,57名机关处级干部中有56人测评满意率为 100%。局机关在整个“三讲”教育期间,联系在党性党风方面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为经济建设、为基层服务,工作作风和廉政自律等方面问题,制定了班子和个人的整改计划,认真贯彻边整边改的原则,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纪委、中宣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利用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意见》文件精神,观看了影片《生死抉择》和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录像片。全机关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党员干部有 481名,占机关党员总数的100%,其中,处级以上干部99人。在警示教育期间,共收到各支部总结22篇,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个人总结89篇。各支部建立和完善了自我监督机制,新建制度25项,完善制度123项,巩固了“三讲”教育成果,转变了机关作风,推动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四、集体活动
“七五”期间,机关党委结合北安垦区特点,开展了“发扬北大荒精神,克难制胜活动”。几年间,在与两次较强烈地震和频繁的严重自然灾害,特别是1988年特大春涝灾害进行顽强的斗争中,机关党委组织各处室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北大荒精神,下到基层与广大职工群众同甘共苦,生活战斗在一起,进行了抗灾自救,发展生产,不断取得胜利,创造了一流工作。在此期间,机关党委还先后组织了老山前线和南沙英模报告会、国庆传统歌曲演唱、“七一”为党旗增光彩讲演,学习垦区典型人物、义务奉献做好事等活动。 5年时间,全机关工作人员为基层做好事1万多件。
1990年,机关各处室和党员开展的“创一流搞调研”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北安垦区赢得了荣誉。有40篇论文被评为总局优秀论文,党员作者占 95%;有23篇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论文,有14篇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作者都是党员。
从1991年开始,局机关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机关党委根据机关改革的具体情况,制定和逐步完善文明处室考核细则,与党建目标管理方案同时下发,同时检查评比。到1995年的5年间,有80%的处室被评为机关文明处室,有27个处室被评为总局先进处室,工会、工商局、检察院、交通局、办公室信访办、公安局看守所等 6个处室被评为省级系统先进单位。机关党委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1998年,局机关开展了“满意在基层,争做好公仆”活动,各部门实行了“公示制、承诺制”。在检、法两院招收干警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条件,制定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受到群众好评。通过此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反腐拒贿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仅工商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处4个部门就拒吃请152人次,拒贿资金 7.6万元,干警做好事900多件。其中,检察院邵志伟常年捐助4名失学儿童。在通讯楼着火的关键时刻他不顾个人安危冲入火海,救出 6名群众,1998年荣立省检察院授予二等功一次,1999年被省委政法委记二等功一次。1998年夏秋之际,全国部分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局机关领导带头捐款,每人捐款1 200元,全机关共捐款143 401元,捐物1 000余件。
1999年,局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活动。机关党委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活动的通知》精神,9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包括分局10名领导)中有87名领导干部与农场87个贫困职工结对子。投资87万元,无息借给贫困职工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到2000年底,有69个贫困户脱贫,脱贫率达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