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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访

第二节 信访


 
                 第二节 信  访
  一、机构设置
  1976年,在组建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时,局机关设立了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隶属管局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各农场也相应的设立了专门机构。1986年以后,随着垦区改革的深入发展,全局加强了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领导,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承担起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 547个基层单位都建立起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级信访机构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调整,配备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得力工作人员,加强了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了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实行了程序化、制度化管理,为垦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概况
  从1987年开始,北安管局信访工作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坚持一级抓一级的工作体制,局抓场、场抓生产队,强化基层信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级信访办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管局信访办处理初信初访率达100%。1990年,管局领导亲自接待来访群众72人次,批阅群众来信 121件,这些信所反映的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就地、正确处理上访问题,1994年管局根据国家法律和《黑龙江省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的试行办法》,结合垦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实施细则》。各农场根据管局《实施细则》的精神,制定了适合本单位实情的实施细则。全局各单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按照法律和政策较好地处理了群众上访问题,做好了重点上访户工作,严格控制越级上访,增强了自我化解矛盾的能力。管局信访办不断加强了宏观指导,信息传递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信访源头的流量。1986年至1995年,每年群众来访80多人次,来信60多件。这时期,信访的内容主要由“文革”时期遗留问题转移到经济承包后,与承包合同有关的工资、福利、土地、利润分配等政策性问题。1996年至2000年,每年来访数量170多人次,来信800多件。这时期,信访工作主要是破产、关、停、并、转企业,下岗、失业、分流人员有关个人所得费用、安置等政策性问题。上访的形式,集体上访较多。由于各级党委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给予妥善处理,做到了群众基本满意。
  1995年,管局信访办被省信访办授予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