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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明单位建设

第三节 文明单位建设


 
                第三节 文明单位建设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安垦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每年年底,管局和各农场、局直单位,都按年初制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文明创建活动普遍达到了有明确的规划目标,有完善的创建措施,有标准的创建档案,有突出的创建成果。“九五”期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精神,各级文明办加强了对文明单位的管理,使文明单位的建设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格球山农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探索适应农场各时期特点的新途径,使精神文明建设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1986年,他们对精神文明建设实行目标管理。1987年,他们根据“三个条例”精神,对目标管理作了进一步完善。1988年,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格球山农场的精神文明建设创造出“双包两制双奖罚”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新方法。“双包两制双奖罚”的内容是:“双包”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实行承包;“两制”是指经济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实行责任制;“双奖罚”是指两个文明既有分奖分罚,又有合奖合罚,把双文明建设的任务承包到基层单位和岗位,分解成具体的考核指标,用经济手段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实施。以双百分计奖罚的形式进行考核评比,把两个文明建设任务融为一体,在具体内容和形式上形成了两个文明一起抓,从制度上解决了精神文明同物资文明“两层皮”的问题。1989年,他们实行量化管理方法,使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在具体实施中,把“无形”的工作变为“有形”,把量化管理分为思想、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和环境建设等 4个方面共40条,按工作量的大小定量分别确定分数,总计用 100分来考核,成果直接与分配挂钩。这个机制调动了各级干部,特别是行政管理干部抓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以党委为核心、以专兼职政工干部为骨干,党、政、工、青齐抓共管精神文明的新局面。1990年 9月,省农场总局召开垦区精神文明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到格球山农场现场学习。在会上,格球山农场再一次介绍了他们《坚持四个结合,搞好文明建设》的经验。是年底,格球山农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村建设先进场。1992年12月,格球山农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从1986年到2000年,全局先后命名分局级文明单位661个,文明单位标兵323个。经分局文明办考核推荐,总局和省文明办检查验收,命名总局级文明单位36个,文明单位标兵14个,文明队标兵45个,文明城镇1个。省级文明单位9个,省级文明村3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5个。
           北安分局文明单位文明队创建情况统计表
                 (1993~2000年) 表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