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
1960年
4月23日 全场开展“新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
5月12日 吴瑞祥复任场长。
6月6日 农场党委提出《关于社员转职工和社员学徒工的工资待遇审评意见》,解决场社合并后遗留的社员转职工和他们的工资标准问题。
6月20日 刘文任副场长。
8月后 口粮实行低标准,最低时每人每天三两粮,不足部分,自行采用豆秸粉、玉米芯或玉米皮粉等代食品。一个生产队一个“共产主义大食堂”。成立了敬老院、托儿所。1961年春,食堂停办。
夏秋之交 接收山东省冠县移民110户。
秋 农场首建一所初级中学。
秋 下马厂遭受洪水灾害。
12月6日 成立中共红色边疆农场纪律监察委员会。
年内 继续实行产量工资制,采用了两种形式:机工“三包一奖”,农工包工定额。经济作物(麻、瓜)包产分成到户。平时发工资的80%,其余部分到地了场光时结算。此种工资制度实行到1963年。
年内 在第3生产队建成1000平方米鸡舍,540平方米畜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