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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大五家子农场

第二章 建置后

第一节 大五家子农场



  1949年3月,爱辉县人民政府秘书科科长李伯言(后任爱辉县县长)为办机关农场,派县农业科科员徐希成带领县公安大队关士林等6名战士到大五家子区大芬堆屯西北(现1队处)采点建场。当年开荒种地约30垧,主要种植糜子,用以补给县政府的粮食不足,减轻人民负担。农场称“大五家子农场”,受爱辉县人民政府领导。场部设于现1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