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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红色边疆人民公社

第四节 红色边疆人民公社



  1958年9月15日,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大五家于满族乡的幸福、远大、开发3个高级社并入红色边疆农场,大五家子满族乡也与农场场部合署办公,合并组成红色边疆人民公社,实行场社一体制。公社辖8个生产队,受省农垦厅和黑河专署双重领导。红色边疆人民公社领导机关行使企业管理和地方行政管理两个职权,公社领导人既是农场场长又是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
  1958年11月,黑龙江省政府和黑河专署将农场下放爱辉县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