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场
第三章 总场、分场
第一节 总场
一、概况
红色边疆农场总场部位于黑河市境内的大五家于屯西部。东距黑龙江1700多米,西距北黑公路潮水站13.5公里。
总场部东接一分场部,南与10队接壤,西部与5队毗邻,北隔大阳河与实验站为邻。总场部是新建的场部,原没在孙吴镇内。因远离耕地中心,不便指挥生产,北安农场管理局决定总场搬迁。从1979年开始建房,到1984年上半年,大体完工,下半年,总场机关搬迁。这里原是一片废弃的耕地,现在建起了1万多平方米的住宅和办公室,与东部的一分场连成一片。总场占地0.17平方公里,人口550人。
总场部是农场的政治、经济中心。现在,总场部境内有党政机关,学校、工厂。商业饮食服务行业中有物资供应站、机关招待所,国营商店、国营饭店、个体饭店和食杂店。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有广播站、电影院、场直小学和学前班、总场卫生所。工业有粮油加工厂、农机修造厂。还有驻场机构黑河市大五家子林业站、孙吴县农业银行大五家子营业所和黑河市武警大队大五家子小分队。
总场部街道纵横,井然有序。公路四通八达,交通方便。每天有农场客车通过潮水,沿北黑公路往返于孙吴之间,单程67公里。黑河市运输公司的客车每日往返一次,单程75公里。
总场撤离孙吴县时,在孙吴镇设有留守处。在孙吴镇兴华村(原名三里丁)建有一个林业苗圃。
随着生产的发展,新建的总场部还在扩建中。
二、场部的6次搬迁
建场以后,场部曾多次搬迁。1949年建场时,只有1个生产点,生产点就是场部,在现1队处。随着农场向南扩建,1955年,迁往小五家子屯。1957年,又迁往小五家子屯西山新建的第三生产队。1958年场社合并后,土地面积大量增加,场区扩大,地处农场边缘的场部已不便于指挥生产。农场便于1962年在水陆交通比较方便的小五家子屯首次盖了一栋砖房场部,并于当年搬迁。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后的1969年秋,因战备,三团团部迁到距边境15公里的潮水。位于孙吴县境内的三分场和四分场先后并入农场后,1972年,三团团部又迁往孙吴镇,位置在孙吴镇东南利民大街北侧,建设路西侧。1984年,从孙吴镇迁到大五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