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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分场

第二节 分场



  红色边疆农场总场辖3个互不连接的分场。
  一、一分场
  位于黑河市境内。东濒黑龙江,南至黑河市南端的三架山,西至北黑公路西侧,北与西岗子乡的富拉尔基生产队搭界。面积451.5平方公里。1984年辖11个农业生产队,1300名职工。耕地169811亩。场部设在大五家子屯。
  总场部在一分场界内。
  一分场所辖区域,是1968年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前原红色边疆农场的辖区。有6个原自然屯:大五家子(7队)、小五家子(实验站)、下马厂(8、9队)鄄民新村(11队)、蓝旗沟(5队)、潮水(4队)。建场后新建的村屯5个:1队、2队、3队(又称二十八连)、6队、10队。
  场域内,有国营商店7处,个体食杂店和加工店铺20个,职业高中1所,初中2所,小学8所。还有总场直属单位汽车队、场职工医院、农业实验站、砖厂、船队、基建队、水利队、粮油加工厂、农机修配厂,一分场的一林场。黑河市邮电局潮水营业所1984年搬至场部新区,更名为大五家子邮政所。
  分场的1、7、8、9队和实验站分布在黑龙江沿岸,其它几个生产队也多在沿江平原区。一分场是农场的粮豆主产区。
  1984年10月撤消一分场建制。
  二、二分场
  位于孙吴县境孙吴镇北部的额雨尔河与卧牛河汇流处的二龙河口一带,俗称“大河口”。北距场部34公里。面积约75.4平方公里。分场辖23、24、25三个生产队和1个林场。1984年,全场人口889人,职工288人。耕地27769亩。
  二分场建于兵团时期的1969年。
  分场部设在大河口桥南的24队,位于分场中心。分场部有两条主要街道。分场机关、公安派出所、变电所、分场商店、分场中学、小学设在这里。
  北黑公路从南到北贯穿全场,南来北往交通极为方便。
  1984年,二分场进行了经营体制改革,分场改建成大河口农林副渔业公司,原3个生产队改成作业区。
  三、三分场
  位于孙吴县东部的沿江乡境内,西神山东坡,距离场部经孙吴镇140公里,走黑逊公路35公里。面积114.1平方公里。分场辖41、42、43、44、45、46六个生产队和1个工副业队、一个林场。1984年耕地70780亩。全场人口2551人,职工848亩。基层生产单位概况(1984)(25页附1)
              单位,户、人、台、亩、元


基层生产单位概况(1984)(25页附2)
              单位:户、人、台、亩、元


注:廿三队数字为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队大河口公司的综合计数字。
  三分场是1970年并入农场的。它的前身是沿江农场,1966年组建黑河农建师时编为独立三营。兵团组建时为独立三营,1970年并入三团为三营。1978年,改为三分场。
  分场部设在分场中心区。沦陷时期,场部所在地是日本关东军的前哨阵地,称神武屯。现在人们因这里原来有栋日本侵略军抛弃的楼房,称这里为大楼。孙(吴)四(季屯)公路从场部南自西向东穿过。场部有分场机关、商店、公安派出所、分场中学、工副业生产队。全分场有7所小学。分场有5个生产队的耕地与农业社的耕地“插花”。
  兴华村(三里丁)位于孙吴镇北5公里处,独立于分场之外,直属总场。此处建了1个中心苗圃。三里丁4.1平方公里,人口137人,耕地64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