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建设
第二节 基本建设
建场时,基本建设是和开荒生产同时进行的。农场最初定点在一片半山坡的荒原上,而住在大芬堆的垦荒者住宿、上班工作都不方便。1949年5月,垦荒者们在现1队南半部破土,8月建成1栋3间土住房和1栋土仓库,并打了1眼井。这栋住房,既住人,又作食堂,也是办公室。
1955年后,配合农场的发展,农场的基本建设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耕地的向南发展,人员的增加,原有住房已不能满足需要,便集中力量在小五家子屯进行基本建设。1955年,新场部竣工后,秋天场部搬迁。同年在该屯江边盖的职工宿舍也竣工,职工有了住房。解决了职工分住大、小五家子屯的困难。1956年,农场开荒的方向已转向小五家子西山。当年秋,在那里盖了几栋房,为1957年建3队作了准备。
1957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将原黑河机械农场改建为红色边疆农场,并收归省国营农场管理厅管理。同年,场部迁到第3生产队。在基本建设集中的1955年至1957年的3年里,新建房屋已达4809平方米。农场建有行政办公室、修理厂、职工宿舍、食堂、医务所、畜舍和仓库。还开辟了1队至3队的田间道。这一时期房屋建设大多为抢建的土房,不坚固,如3队的土房,几年后就倒塌了;1956年盖的修配厂厂房,长年不修也坏了。这期间,在基本建设布局上,房子盖的也凌乱、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