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经营方针
第六节 经营方针
创业时期,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1949年春到1953年春为一个阶段。当时处于创办时期,是个小型的县办农场,主要为爱辉县政府生产粮食,实现“减轻人民负担”的目的。1953年至1957年为一个阶段。农场隶属黑河专署后,根据1947年春党中央的指示,国营农场除“生产粮食”的任务之外,还担负着“培养干部,积累经验,创造典型,示范农民”的任务。当年有一段时间,农场曾称为“试验农场”、“示范农场”。1954年,黑河专署决定将农场扩建成黑河地区第一个机械化农场,确定了“为国家增产粮食,做到经营有利,示范农民,积累经验,培养干部,为国家积累资金,扩建农场”的任务。1957年,农场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经营方针。农场由以谷物生产为主的单一经营的落后状况向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向前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