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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体制初步定型

第二节 管理体制初步定型



  1958年场社合并后,大五家子满族乡乡政府与农场场部合一,成立了红色边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场社合一的组织形式,场部设有红色边疆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也是乡人民委员会,一个机构一套编制,行使“政、企,社”三种职权。
  1959年初,重编了生产队。农业队7个:原农场1、2、3队,4队(蓝旗沟)、5队(大五家子)、6队(下马厂)、7队(新村):畜牧队1个(下马厂);工业单位2个:粮油加工厂、工业(包括制酒、汽车等)。除畜牧队于1962年撤消外,其余单位稳定到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1968年底。农场仍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幸福、远大、开发社并入农场前基本情况(1958)
                单位:个、户、口、垧、件、辆、间



  1961年,农场在“以农业为基础,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经营方针指引下,确定了各生产单位的经营重点,要求各单位把主要力量放在抓粮食生产上,同时,也要抓好畜牧业和副业生产。
  1966年3月,一批转业官兵到农场,建立了2个生产队。同期,组建黑河农建师,农场改建为黑河农建师的一个团。“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农场计有农业生产队9个,工业单位2个,其它单位5个,职工3184人,耕地18316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