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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第四章 恢复发展时期(1976——1984)

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1976年2月撤消兵团,成立黑龙江国营农场总局。3月,撤消三团,恢复红色边疆农场,隶属北安农场管理局。农场机关股改为科,基层单位取消营、连队称谓,改称分场、生产队。当时有生产队39个,职工8013人,耕地28.6万亩。恢复农场后,原兵团现役军人陆续调回部队。1977年蒋春林任场长,吴惠恩任党委书记,此后,农场领导全部由农垦干部担任。至此,改制后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逐渐恢复农场原有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