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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体制

第四节 管理体制



  建场初期,农场工业实行多头领导。修配厂归农场生产办公室,砖厂归联合加工厂,而联合加工厂又归供应室领导。
  六十年代,修配厂隶属农场生产办公室。生产建设兵团时期,修配厂隶属生产股,粮油加工厂归后勤处供应股,商业股也管点。
  1976年后,农场设工副交通科,统管工副业和交通。1981年后,调整了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粮油加工厂归粮食科,食品归商业科,农机修造归农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