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力管理
第三节 电力管理
1969年秋架线通电至1984年,场潮水变电所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黑龙江省电业管理局《架空配电线路规程》等要求进行电力管理。
变电所加强了“三电”管理,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在技术措施上制定了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维修及试验制度、绝缘工具管理制度。在组织措施上制定了值班岗位责任制、防火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由于加强了电力管理,20多年来,从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1980年,场成立“三电”管理小组,在场节约能源办公室领导下工作。同时,各基层生产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三电”小组。此后,场变电所8名工作人员执行场每年制定的关于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的决定,严格电力管理,对用户实行按表收费,节约了电力。1983年全年用电量比1982年节约25万度,1984年又比1983年节约71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