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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工作

第二节 干部工作



  1949年初建农场,爱辉县政府派1名干部任管理员。1952年又换派1名管理员,年底农场有国家干部4名。当时,干部管理归爱辉县人民政府。
  1953年3月,农场归黑河地区领导,农场干部管理归属黑河地区专员公署。从1954年开始,地区陆续派干部到农场任职,农场也从工人中选拔管理人员。1957年划归黑龙江省农场管理厅后,除场级干部外,其余干部的管理权限仍归属黑河地区。到1957年底,农场有行政干部27名。
  1958年大五家子满族乡转入农场乡社干部14名,至年底,农场干部达到51名。  
  1966年3月,接收转业军官8名。以后陆续从转业战士和工人中选拔了一批“以工代干”人员,到1968年底,组建3团时,管理人员达到260人。
  1968年末,三团成立后,原农场干部多数靠边站,三团自行任命干部,管理权属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从大量建点的1969年开始,三团从下乡知识青年和“六六三”转业战士中大量选用管理人员,致使管理人员1970年多达960名,而其中包括现役军人在内,国家正式干部仅195名,占管理人员的五分之一。
  1976年恢复农场后,干部管理权归属黑龙江农场总局和北安农场管理局。1984年,经黑龙江农垦总局批准,农场的181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正式国家干部,其中有教师42名,卫生人员17名,行政人员122名。
  从1975年开始,办理了一部分干部离退休手续。到1984年底,离休干部33名,退休干部38名,这些干部离退休后,生活上都得到了一定的安置。
  1984年底,全场有国家干部473名,其中管理人员349名,卫生人员42名,教师61名,服务人员2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