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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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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设置
  1949年建场至1954年,场部设在现1队处。当时只有1个生产点,规模小,职工少,畜力作业,生产由管理员或场长直接指挥,没有建立场行政机构。
  1955年场部迁往小五家子后,开始设立农场行政机构。场部内设场长办公室、会计室。场长办公室负责全场生产指挥和场内行政事物处理。
  1957年组建第三生产队后,耕地面积,农业机械、生产人员剧增。为了适应这种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农场的行政机构也有了相应的增加,分工逐渐明确。1957年场部机构及直属单位设置情况






  1958年9月,场社合并,成立了红色边疆人民公社。公社是一套人马,两套机构,既是农场,又是乡政府。成立公社前,农场除生产管理之外的其它政权工作,如纳税、牌照、结婚登记等,都到大五家子乡政府办理。公社成立后,政企合一,全部由公社处理。1962年,农场与满族乡政企分开,场乡分立。
  至“文化大革命”前的1965年,适应当时农场建设的职能机构大体建立起来。全场指挥网络清晰,分工明确。1965年场部机构设置、直属单位、生产队设置和干部配备情况如下:1965年场部行政机构及直属单位设置情况






  1968年12月,农场组建为生产建设兵团后,三团的一切行政事物与地方政权脱钩。三团的一切机构设置依照部队序列编制。1969年初,组建了三团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团下设营、连。至1972年,几经变动的营、连才稳定下来。1972年,三团团机关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984年,农场实行场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1984年6月场机关编制如下:1984年6月场部行政机构(含党委)编制情况



  为了减轻职工负担,适应生产经营方式改革的新形势需要,1984年12月,农场对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撤消了一、二分场的编制,三级管理机构改为二级管理,同时精简了管理人员。场机关由过去的28个科办,改为“六办一科一中心”,工作人员由112人减到50人。场、分场两级机关由194人减为78人,生产队管理人员由7至8人压缩到4至5人。全场行政管理人员,由年初的314人减到248人。物资、林业、商业、基建、粮食等科室及一些机关所属小单位由行政科室变成经济实体,不再单纯靠行政管理费过日子。1984年11月场部行政机构设置



  二、历届行政领导人更迭
  管理员  许希成(1949.3—1949.12)叶德和(1950—1952)
  何喜亭  (1952.1—1953.3)姚富有(1952—1953)
  副场长  隆玉林(1954.8—1956.8)
  场 长  吴瑞祥(1955.4—1964.2)
  副场长  隆玉林、周学臣(1956.7—1958.8)
  场 长  丁洪才(1958.9—1959.8)
  副场长  周学臣、吴瑞祥、陶志荣
  场 长  吴瑞祥
  副场长  刘文(1960.6—1980.7)、闫敬才(1959.5—1960.5)陶志荣
  场 长  赵福(1966.2.9—1973.3.30)
  副场长  刘文、张喜魁(1966.9—1969.7)
  团 长  段松奎(现役军人)(1968.1—1976.3)
  副团长  刘文、张荣亮(现役军人)
  团 长  段松奎(现役军人)  
  副团长  刘文、张荣亮(现役军人)  
       吴魁刚、徐东明(下乡知识青年)
  场 长  蒋春林(1970.11——1979)  
  副场长  刘文、吴魁刚、王金福、张玉才(1969.7——1983.11)
  场 长  刘文
  副场长  张玉才、李万发、张贵子
       牛贵彬、那延吉(下乡知识青年1980.10—1983.4)
  场 长  李春堂(1980.7——1983.1)
  副场长  曾建华(1980.4——1983.12)、朱景波(1980.4——1984)
       夏金宝(1980.4——1983.4)、孙广惠(1982.10——)
       李万发李德宏(总农艺师1983.4——  )
       杨炎(总工程师1983—1984.5)
  场 长 朱景波(1984——)
  副场长 孙广惠、李德宏、张凤亭(1984——  )
       张绍成(1984.3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