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收入
第五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收入
农场职工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
1955年以前,农场实行工薪分制,一般农业工人月工分135分。分值各月不等,平均值在0.25元上下,月工资35元左右。当时工人月平均工资161分。
1956年,改为货币等级工资制,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标准,月薪日计。
1958年至1963年,实行产量工资制。平时扣发工资总额的20%作为产量工资,年底根据产量完成情况计发工资。
1964年,恢复了等级工资制。组建三团后,曾实行月薪制,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能干与不能干一个样”的后果。但兵团时期因大批城市知识青年进场,独身职工猛增,所以人均收入较前有较大的增加,1971年职工年均工资收入达到454.70元。
1979年后,先后实行了基本工资加奖励、浮动工资等工资制,职工收入开始增加。
1978年,平均每个职工的工资收入为530.18元。1979年平均每个职工工资收入657.87元,加奖金,职工平均收入达672.70元。1980年平均每个职工工资收入856.78元,年终分配奖金8万元,每职工平均18.39元。1981年平均职工工资852.14元,职工平均收入889.32元。1982年平均职工工资982.23元。加奖金职工平均年收入1132.91元,比三中全会前的1978年增加了1.14倍。场工会统计,1983年全场人均月收10元以下的70户,10至20元的1046户,20至30元的940户,30元以上的54户。
1984年试办家庭农场,场内出现了养殖,运输、服务专业户,职工家庭收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各户之间开始拉开档次,部分职工已先富起来了。
随着职工收入的增加,职工个人存款余额从1982年以后逐年增加。1981年至1984年,职工在中国农业银行孙吴县支行大五家子营业所的存款余额1981年14.4万元,1982年35.1万元,1983年77.6万元。1984年1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