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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植树造林、绿化

第三节 植树造林、绿化


建场以来农场就开始了林业生产,但在一九八○年前只能以绿化林零星林为主。一九六○年至一九七九年共植树68709株,一九八○年开始大面积造林,特别是一九八二年后造林速度加快。
  植树造林情况大致可以分三个阶段:
  一、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三年处于建场初期,由于忙于建点,所以造林工作基本处于空白。
  二、一九六四年开始村屯的绿化工作,只是零星植树,至一九七九年植树68709株,此阶段仍以绿化为主。
  三、一九八○年开始大面积造林,以后逐年增加,不但在数量上增加了,在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上也都有较大提高。
  一九八○年随着《森林法》的试行和总局关于发展林业的256号文件的下发,农场立即建立林业专业队伍,设林业科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本场当年就造林600亩,合格面积495亩,合格率82.5%。
  一九八二年造林面积逐年扩大详见附表,一九八三后落实了承包责任制,一九八五年开始了人工辅助天然更新的科研项目,并且取得了成果。
  由于苗圃建设起步较晚,虽然抓了良种和壮苗的工作,但由于外买的苗木质量不好,对造林的成活率有很大影响。
  由于造林投资得到保证和林业的发展,也给场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自一九八○年至一九八五年,全场造林总面积65321亩(含人工抚助天然新二万亩)投资135252万元,这些投资解决了农场造林的资金困难,促进了林业的快速发展,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