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业管理
第三节 电业管理
一、管理体制
一九七一年场设机电科,设一名农场助理员刘锋,负责全场电业工作,总场设电业科,各分场设电工班各负责本单位电业具体工作。一九八一年刘锋调总局,由王申望接任农电助理员工作。一九八五年成立了电讯科,由王申望、宋宝贵、田永清组成,负责全场电力通讯工作。
二、安全管理
场电业安全工作始终按照水利电业部频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黑龙江省电业管理局《架空配电线路安全规程》等,要求进行电业管理。并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安全要求,及时贯彻到基层,结合本场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下发电业安全文件,层层签定责任状,每年进行一次电工培训班和电工考试。按时春秋两季检修,一年四次下队安全检查,解决设备缺陷和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总之,在线路设备严重破旧老化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克服资金困难,尽力维护保证送电,二十多年来没发生大的事故。
三、用电管理
一九七九年以前,用电实行包费制,为了节约用电和准确收费,除宣传教育查电罚款外,主要狠抓技术管理。
一九七九年秋开始对居民用电一幢房安装一块电度表计费,单位安装总表计费。到一九八二年全场全部安装了电度表计量收费,随着电业知识的普遍提高,逐渐发生窃电现象及居民用户之间发生电费多少的矛盾。一九八三年又开始安装母子表的办法,经过几年的应用,窃电现象仍不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