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管理
第三节 物价管理
逊克农场的物价管理,在一九八四年前是多头管理。一九八四年后,成立了物价科,与工商行政管理科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个印鉴,业务归北安国营农场管理物价局领导。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价字(84)54号《关于省国营农场总局与各行署、市、县物价管理权限划分的通知》精神,农场内部的产品(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由北安国营农场管理局物价部门管理。因此黑龙江省农场总局要求:各单位要抓紧把物价人员配齐,司其职尽其责,充分发挥物价这个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垦区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凡是没有物价机构人员没有配齐的农场没有作价权,这样农场物价科的成立标志着农场内部有了作价权、管理权、检查监督权,明确了和地方物价局(科)的责任,避免了纠纷。
几年来,逊克农场物价部门抓了物价检查和监督,逐步理顺了农场内部的商业、物资、饮食、交通运输、服务等价格体系,指导市场价格,平抑物价,处罚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对稳定市场物价起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