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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工会财务

第六节 工会财务


一、经费收缴
  一九八○年工会开始建立财务,一九八○年至一九八三年,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拨缴。八四年以后按实际播种面积计提(即:0.19/亩)工会经费由改革前的12万减至8万,而且不能按时拨付影响了工会经费上解和工会活动的开展。工会经费留成比例是:八四年以前按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留用,上解上级工会经费40%,八五年后改为场工会留用65%上解上级工会35%。
  八○年至八五年工会经费总收入为72.05万元。其中:行政拨缴经费57.9万元;会费收入0.24万元,上级补助3.41万元,电影收入7万元,其它收入3.5万元。
  二、经费使用
  场工会在经费使用上强调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留有后备,保证需要,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八○年至八六年,场工会经费总支出54.8万元,其中:工会行政费支出12.7万元,占支出的23.3%会员活动费2.4万元,占总支出的4.4%,用于职工教育1.5万元,占总支出的2.7%,用于职工文艺汇演、体育活动、宣传费用16.5万元,占总支出的30%,用于工会积极分子活动、业务培训等1万元,占总支出的1.9%,电影事业支出7.3万元,占总支出的14.6%,上解管局工会经费12万元,占总支出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