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妇女工作
第七节 妇女工作
一、妇女工作
建场初期,一直没有关于妇女工作的组织,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召开了军马场首届妇代会,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妇女联合委员会,杨志云当选妇联主任,会上制定了连队《妇女工作管理条例》、《家属队管理办法》。出席这次大会的有115名代表,年龄最大的52岁,最小的18岁。
一九七九年成立妇联后,在第一届妇代会精神的鼓舞下。
一九八○年七月先后成立了各级女工委员会,连队女工小组和家属委员会。到八一年全场女工委员会6个,连队女工小组78个,家属委员会75个。
建场初期,由于生产生活条件差,妇女福利待遇基本按国家政策执行,但对妇女保护工作比较忽视。
进入八十年代,工会把女工保护作为女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九八○年,工会通过转发全国总工会的《五期保健》材料,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宣传如何预防疾病等卫生常识,号召必须做好女工的“五期” (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工作,把“三调三不调”(即:调轻不调重,调近不调远,调干不调湿)纳入议事日程。从八一年六月起根据省农场总局文件规定,女职工每月发放5角钱卫生费。
一九八三年,各分场女工干部在缺医少设备情况下,因地制宜地组织进行妇科病普查工作,总场共普查120名,四分场共普查216名。
建场初期至七十年代,全场普遍开展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活动,场内有五分之一妇女读完了毛泽东选集一至五卷,有9名女同志被选树为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并在北京幸福地见到了毛主席。一分场七连家属队以住房为单位划分学习小组,全队通过读毛泽东选集一至五卷,被评为全场学习毛主席著作先进典型。
女职工在农业生产各个环节及工业、畜牧业、文教卫生、服务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被人们称为不可缺少的“半边天”。一九六二年从南昌农学院毕业到我场的女技术员包明一,善学敢为一心扑在工作上,在技术推广、农机管理和修理鉴定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贡献,多次被评为场、管局、总局和省先进生产者、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一九八三年出席了省第五次工代会,同年又出席了是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六六年随复员战士开垦边疆而来的职工家属谢风霞,十三年来志在边疆献身事业,一九七七年三月她组织广大家属成立了“五七”家属大队,她带领妇女早上班晚下班,中午不回家吃饭,年终结算不仅盈利了,而且平均日值一元九角,同志们看到自己一年的劳动报酬干劲更加高了,参加“五七”大队的人由原来的125人增加到了146人。
一九八○年以后每年都在全场妇女中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活动,以此调动妇女生产工作的积极性。